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羅子泓、通訊 員鄭薇薇)價值一個億的合同被“偷”了!聽到女子焦急的報警,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乘警不禁心頭一緊。這個“天價”物件到底下落何處?民警展開調查後發現,原來是女子下高鐵時忘了拿文件袋,報警謊稱文件袋被盜並誇大事實。
緊張
稱億元文件袋被盜女子報警求助
“我的塑膠文件袋不見了,在座位和車廂上找了好久都沒找到。你們趕緊幫我看看!”1月1日上午11點左右,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值班室接到了旅客李小姐物品被盜的報警。
李小姐説,她乘坐G1680次由廈門開往杭州東的高鐵列車,從福州到南平北站。迷迷糊糊睡了近兩小時,醒來時,手中緊握的塑膠文件袋便不翼而飛。由於急著辦事,她只能先下車再報警。
別看丟失的文件袋只有小小一個,這其中的“含金量”卻不容小覷。聽完描述後,乘警們大吃一驚——“文件袋裏裝的是公司的股權質押合同,價值一個億。”李小姐用焦急的語氣説。
文件袋究竟去哪兒了?在掌握了車次、車廂號、座位號及時間等關鍵信息後,乘警隨即展開調查。
反轉
文件袋並未被盜價值只有500萬元
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發現李小姐的講述摻了“水分”。
車廂監控畫面顯示:李小姐上車後,把行李袋、文件袋一併丟在行李架上後,坐下倒頭大睡。再睜眼時,列車已停靠目的地南平北站,她迅速拎起行李袋飛奔下車,出站時,才發現自己忘了拿文件袋。哪兒有什麼竊賊?明明是她疏忽大意,遺落了東西。此刻,文件袋原封不動,仍在行李架上!
然而,謊言不止如此。據乘警核實,合同價值並非李小姐所稱的一億元,而是500萬元。
為什麼要撒謊?李小姐解釋説,物品丟失,自己怕被公司開除,這才誇大事實,為引起警方注意。了解情況後,乘警對李小姐的行為進行了教育,並將她遺落的文件袋寄回了南平北站。
提醒
報警或求助時
不能誇大事實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列車上客流量較大,獨自乘車時,貴重物品務必貼身保管;下車前,注意預留充足時間拿取行李物品,避免錯拿、漏拿。在報警或求助時,也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講述,不可歪曲、誇大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