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晚8時,這輛行駛在鼓山大橋機動車道的超標電動車被交警攔下。資料圖
福州晚報記者組 文/攝
儘管我市交通管理部門經常性地開展非機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大查處力度,但非機動車違法行為仍屢屢“回潮”。
昨日,陳展弘等19名人大代表提出關於制定《福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議案,希望通過立法來遏制非機動車交通亂象。這份議案是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收到的12件議案之一。
交通亂象:
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屢見不鮮
記者了解到,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目前在福州市區已經超過100多萬輛,並且正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長,承擔著六成以上的交通出行量。
正是由於數量龐大,電動車違法已成為城市交通擁堵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現在許多電動車駕駛人無視交通法規,隨意闖紅燈、逆行、不按道行駛等。尤其是近年來隨著網絡訂餐的興起,騎電動車送外賣導致交通違法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
“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普遍,究其原因大致是:市區路網結構、配套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等相對滯後,導致非機動車經常性越線行駛或穿行;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法制觀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識差。”陳展弘等代表指出,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然而在現實中,有的人明知故犯,有的人因不知曉此規定,造成非機動車闖禁行。
部門行動:
一年闖紅燈5次以上
騎手列入“黑名單”
長期以來,為持續改善城區道路交通環境,有效遏制非機動車各種交通亂象,我市常常開展綜合整治。
與此同時,市交警支隊去年底還制定了《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實施細則(試行)》。相比2017年7月下發執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工作實施方案》,實施細則新增了對非機動車多次交通違法的懲戒內容: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個季度內發生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發生5次以上;外賣、快遞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個月內發生違法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違法5次以上,將被列入“黑名單”。
根據實施細則,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有: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辦理車輛保險業務及厘定相關費率的參考,對其採取提高費率、實行最高費率或增加風險費率、附加條款等措施;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金融機構對失信當事人融資授信的參考,進行必要限制;通過“信用中國”“信用福州”“信用交通”等網站,依法向社會公佈失信主體信息等。
代表建議:
立法遏制非機動車交通亂象
“現有的法律法規對非機動車該如何行駛作了較全面的規定,但對違法行為該如何實施有效處罰規定得不夠詳細,缺乏對拒不接受處罰的行為人的法律強制措施。”陳展弘等代表認為。
陳展弘等代表建議:儘快制定並出臺《福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考慮到非機動車管理存在諸多難度,制定該條例時應考慮其操作性。同時,進一步加大非機動車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力度,使交通安全知識深入人心。
“非機動車管理是一個熱點、難點問題,也是我們必須加以解決的重點問題,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不是目的,只有做到標本兼治,才能讓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而要做到這一點,決不能依賴於短期的突擊治理,而是需要全社會長期不懈的努力。”陳展弘等代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