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財政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
為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省財政近日提前下達2019年村級組織運轉補助資金6.25億元,並從三方面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
一是強化對運轉經費的保障。健全公共財政支持和村級集體經濟收益自我補充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其中縣鄉財政承擔村級組織正常運轉保障的主體責任,省、設區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各縣(市、區)在現有財政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財力狀況,適時動態調整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財政補助標準。
二是規範運轉經費使用管理。村幹部基本報酬按在任村“兩委”班子成員人數核發,通過“一卡通”等方式按月足額發放到人,並在鄉村兩級財務報表中體現。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細化支出範圍,規範審批程式,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三是加強運轉經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對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或抽查,及時通報並整改發現的問題,防止出現“縣均達標、個別村未達標”的現象。省財政對村級組織保障資金落實、支出使用管理等情況較好的地方,在安排村級組織運轉補助經費時予以傾斜,並視情況扣減較差地方的轉移支付補助。(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