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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再下放和優化28項事項 進一步簡化優化流程
泉州網  2019-01-30 10:48:04

  泉州網1月30日訊(記者林書修)日前,市政府下發通知,決定下放和調整優化28項行政許可等事項。記者了解到,此次下放和調整,旨在進一步理順市、區事權,進一步簡化優化流程,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下放和調整優化的28項行政許可等事項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外商投資企業及分支機構核準登記、道路客運企業審批、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食品生産許可等,將部分審批權下放到縣(市、區)一級部門,使基層管理更加便捷,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涉及的住宅增設電梯、市區(除鯉城古城保護區外)私房的危房翻建、石頭房改建等事項,下放到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審批。

  同時,此次調整,我市還對不少審批事項進行優化辦理。例如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登出登記事項,委託鯉城、豐澤、洛江、泉港、德化和泉州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轄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公司除外)。上述轄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公司除外)既可選擇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原工商窗口辦理登記,也可到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下放事項的銜接和承接工作,原則上要在文件下發之日起2個月內承接落實到位。下放事項承接落實到位前,市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供全方位跟班學習、強化現場幫帶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繼續配合做好審批服務事項業務受理工作,確保事項平穩下放,避免工作脫節。承接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報備制度,明確具體承接機構和人員,開展全方位跟班學習,做好相關技術和設備的準備。

  通知還要求,要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監管責任,市直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梳理明確監管責任,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相關縣(市、區)要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完善綜合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機制,不斷完善監管措施,確保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見實效。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