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2月1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市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5個部分18條措施,幹貨滿滿。
加大穩崗補貼力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經市、縣(市)區經濟部門認定,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按照企業申請時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標准予以穩崗補貼。
鼓勵相近行業企業吸納因市場因素造成失業的職工,企業每吸納1人穩定就業半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每人500元標準,其他失業人員每人300元標准予以一次性補貼。
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方面,提高貸款額度:個人從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小微企業從2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創業補貼方面,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帶動就業人數5人及以上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擴展至16歲~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時長由3個月~6個月擴展至3個月~12個月。
對各類企業設立扶貧加工點、扶貧車間、扶貧基地,吸納我市本地以及甘肅定西、寧夏固原等結對幫扶地區建檔立卡勞動力,實現脫貧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補助。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最高為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