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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300萬元創業貸款
福州新聞網  2019-02-15 18:22:02

  福州新聞網2月15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記者昨日獲悉,我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市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為企業和求職者提供多項利好。

  我市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範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意見明確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經市、縣(市)區經濟部門認定,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簡稱困難企業,下同),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返還標準按照企業申請時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鼓勵相近行業企業吸納因市場因素造成失業的職工,企業每吸納1人穩定就業半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每人500元標準,其他失業人員每人300元標准予以一次性補貼。

  我市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在創辦企業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由創業地所在縣(市)區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帶動就業人數5人及以上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時長由3-6個月擴展至3-12個月,並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見習補貼。

  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和規定標準,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支持。

  今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