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聞網訊(記者廖瑜婷)為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實現高品質發展,近日,我市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精神提出實施意見,從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切實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企業發展“專精特新”,支持創業創新,實施梯度培養,支持開拓市場,優化企業服務,提升企業人才支撐,切實加強領導等九大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務和具體舉措。所涉及的資金獎補政策適用年限為2018年至2020年。
關於切實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實施意見》指出,我市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政策,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專項信貸計劃,建立小微企業差別化監管機制,允許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率控制在不超過各項貸款平均不良率2個百分點的水準,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目標任務。實施應收賬款等供應鏈融資模式,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中小微企業等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建設的“中徵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在線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同級財政按我市中小企業通過應收賬款獲得融資額不超過1%的比例給予大企業和供應鏈核心企業獎勵,單筆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政府採購合同融資。擴大政策性擔保合作面,引導擔保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對為小型和微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按年度擔保額的5‰和8‰比例予以風險補償;對與省再擔保公司合作開展的比例分擔再擔保業務且符合條件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按不超過其繳納的再擔保費的50%予以保費補貼。《實施意見》還就支持直接融資、妥善解決大企業拖欠小企業貨款問題、推進工業企業補辦不動産權屬登記、深化産融對接合作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助力中小企業發展。
實施梯度培養方面,我市將引導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個轉企”)、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小升規”)、推動規模以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規改股”)、推動企業上市融資(“股上市”)。在“個轉企”中,我市將簡化“個轉企”程式,按照“一注一開”的原則和程式同時辦理;在不違反企業名稱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及特點;在經營有效期內,如經營場所(住所)不變,原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前置許可的有效證件、經營場所證明可以繼續使用;對“個轉企”的小微企業給予不低於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賬證不健全的轉型企業徵稅依法給予核定徵收,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個轉企”過程中,辦理土地、房屋權屬劃轉時,投資主體、經營範圍不變,且符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契稅和交易手續費。對於“小升規”,至2019年4月30日止,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落實停止徵收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政策。
支持企業發展“專精特新”中,我市將引導中小企業堅持“聚焦實體、精幹主業、打造優勢、以質取勝、規範經營、勇於創新”的發展思路,實現集約、創新、綠色發展。組織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訓和入庫工作,力爭到2020年全市入庫培育企業2000家,經省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家以上。對經認定成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每家給予10萬元的獎勵。
根據《實施意見》,我市將從推動企業“上雲”、用好平臺網絡、延伸服務觸角、用好“政企直通車”、促進管理提升等方面優化企業服務,切實增強企業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