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強化河湖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去年泉州市本級監督解決涉河涉水問題1080個
泉州網3月18日訊 (記者林銘珊)15日,市河長辦組織泉州市河湖長制觀察組及首批社會監督員,巡查洛陽江洛陽橋段河長制工作情況及百崎湖綜合整治工程,並召開會議通報全市河湖長制工作情況,聽取泉州市河湖長制觀察組及社會監督員的意見、建議。
與會人員一致認為,以“協調推進、督導檢查、監測監控、執法聯動、考核評比、宣傳引導”等六項機制建設為總體框架的泉州河湖長制工作體系,切實做到了“巡查更細、整治更實、督導更緊、統籌更強、機制更靈活”,取得階段性成效。
通報會上,泉州市河湖長制觀察組及社會監督員結合基層見聞,提出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建議。觀察組成員陳學振就鄉鎮河湖長制建設提出看法,他建議:“賦予鄉鎮河長工作開展更多的管護權限,以便更加靈活地處理各類涉河涉水問題;保障各河道專管員的工資待遇,讓河道專管員安心工作;進一步推進跨流域治水模式建設,力求解決‘三不管’難題。”觀察組成員葉勝勳表示,要採取舉報有獎等方式,廣泛發動群眾參與河湖長制工作,同時及時曝光一些涉河涉水問題,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河湖長制觀察員、河湖管理保護社會監督員已成為泉州河湖管理保護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泉州河湖長制工作的一次積極有益的創新探索,也是‘六項機制’建設中督導檢查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市河長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我市積極推進齊抓共管的督導檢查機制創新,在嚴格落實河長定期巡河督導、專管員一日一巡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周查、月查、季查”三查工作制度,推動河湖監管常態化。在全省率先組建河湖長制觀察組,開展25次巡查活動,發現並督促整改問題83個;各地因地制宜,設立老年河長、企業河長、巾幗護河隊等,作為行政河長的補充,開展巡河工作。實行“四不兩直”月考評制度,對各地河湖長制工作情況進行明察暗訪,進行“月考評、月評分、月通報”。不斷完善督查檢查工作制度,建立“分辦、督辦、查辦”工作機制,形成“督查—整改—通報—銷號”閉環管理流程,去年市本級共監督解決涉河涉水問題108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