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提交二審 增加“源頭減量”條款 推動快遞包裹“輕裝上陣”
27日,《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草案修改稿增加“源頭減量”的相關條款,就限制過度包裝、易腐垃圾減量、快遞包裝物減量、綠色消費、綠色辦公等進行明確規定。
其中,草案修改稿針對目前快遞包裹過度包裝造成的包裝物回收難、循環利用率低等問題,專門增加條款,規定快遞企業應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推行包裝物的減量化和再利用,做到快遞包裹“輕裝上陣”,對促進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草案修改稿就如何做好“一次性”製品使用的“減法”作了細化規定,包括規定鼓勵潔凈農副産品進城,限制和減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膠製品;餐飲、娛樂、住宿等服務性企業不得無償或者變相無償向消費者提供列入一次性消費品名錄的用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以及國有企業應當推廣無紙化辦公,內部辦公場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等。
草案修改稿增加了跨區域轉移處置生活垃圾的協商和補償機制,規定跨縣以上行政區域轉移處置本地生活垃圾的,移出方與接收方經協商一致後實施,移出方應當根據轉移處置量向接收方支付垃圾處置補償費。
此外,草案修改稿還增加了對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開展城鄉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績效考核機制,規定縣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本級城鄉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綜合考核制度,並納入對各相關主管部門、下一級政府的績效考核內容。(記者 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