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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8日起公積金個人貸款和提取政策將調整
閩西新聞網  2019-04-04 16:24:46

  閩西新聞網訊(記者 傅曉君 通訊員 雷慧)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成員會議審議通過,我市將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調整。新政自4月8日起施行,以市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申請錄入時間為準。

  據介紹,本次調整對在漳平市、上杭縣、連城縣、長汀縣、武平縣購房的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進行調升,雙職工從35萬元調至40萬元、單職工從25萬元調至30萬元。取消對組合貸款(商業貸款部分)可貸額度的限定;借款人無法提供銀行收入流水的,可按上一年度公佈的本地區最低月工資認定其收入;借款人借款期限一年(含)內一次性歸還本息貸款和信用卡不計入借款人負債;借款申請人購房提取時,其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不再需要留存近6個月的繳存額。

  同時,調整後的新政策對提取公積金的行為也進行了規範。政策規定,職工在龍岩行政區域外購建自住住房或償還福建省外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增加提交本人或配偶在購建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與直系血親共同異地購房的,可提交直系血親在購建房所在地的戶籍或工作證明。工作證明以社保或公積金繳交證明為準;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交易兩次(含)以上的,只能辦理1次購房提取公積金手續。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