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9年福建省統一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工作
東南網4月17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從福建省民政廳獲悉,我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有關政策已經正式出臺。2019年,全省統一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招募對象需符合五個條件 報名至4月21日
招募對象為2019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願到社區從事工作;二是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於溝通,有較強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三是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四是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4年7月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91年7月1日後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五是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對報名參加招募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家庭經濟困難並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崗位所在地縣(市、區)、鄉鎮(街道)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募派遣工作由各級民政部門牽頭,組織、人社、財政、教育部門配合實施。
根據安排,即日起至4月21日,全省各設區市民政、人社部門共同研究制訂招募方案,報省民政廳審定後,統一在“福建民政”門戶網站、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和當地相關網站面向社會發佈,組織報名。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服務社區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資格的,將取消派遣資格。
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補貼每人每月3159元
據介紹,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3159元。同時,由服務所在縣(市、區)民政局依託當地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按照繳費時點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市、縣(區)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一定比例,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期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項職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