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市人社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建立部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係
泉州網4月29日訊 (記者莊金泉 通訊員潘裕木 張依霖)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日前,市人社局就部分職業領域建立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一、準入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取得房地産估價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藥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驗船師、註冊計量師、註冊測繪師、註冊消防工程師、護士執業資格、醫師執業資格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符合《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並取得註冊會計師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職務;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並取得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建造師等16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工程技術職務。其中,對於取得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築師、一級建造師或一級造價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對於取得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二級建築師、二級建造師或二級造價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
二、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取得出版、計算機軟考、環境影響評價、通信、機動車檢測維修、社會工作者、銀行業、資産評估、房地産經紀、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工程諮詢(投資)、礦業權評估、土地登記代理、稅務、會計、審計、統計、經濟、衛生、翻譯等20項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三、國務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國務院清理規範職業資格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品質、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廣告、價格鑒證、招標、物業管理、管理諮詢等8項資格證書的人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原有職業資格仍可繼續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
四、有關要求
(一)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按有關規定需經註冊登記的職業資格,註冊後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符合晉陞職稱條件的,可持證書直接申報,其任職時間從聘任時間起算。
(二)用人單位是專業技術崗位聘任工作主體,對於符合上述對應條件的人員,要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相應專業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式,通過競聘上崗的方式,從獲得相應級別、層級職業水準證書、職稱考試證書人員中擇優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