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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重大項目貸款貼息申報開始
東南網  2019-05-17 17:48:50

  原標題:今年數字經濟重大項目貸款貼息申報開始啦!

  東南網5月17日訊(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王永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文,組織開展2019年福建省數字經濟重大項目貸款貼息專項,項目的申報。

  支持領域:根據支撐數字化轉型、培育發展新動能等發展需要,重點支持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新型智慧城市、基礎軟體、人工智能、虛擬現實、衛星應用、5G産業、區塊鏈産業等領域的重大項目。優先支持數字福建(長樂)産業園、中國國際信息技術(福建)産業園等大數據重點産業園區項目、數字中國建設峰會對接項目。

  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為2016年起正在實施、尚未完工項目。

  (二)項目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産生的新增投資不低於3000萬元。

  (三)貸款總額不低於1000萬元,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

  (四)申報主體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在福建省註冊登記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年(以申報時間確定,從省外引進的新項目除外)。

  (五)貼息資金按照“先付後貼”的原則,項目申報單位須憑利息支付清單申請貸款貼息。對未按合同規定歸還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罰息及日常經營活動所需的流動資金借款等,不予貼息。

  (六)項目原則上在2019年3月20日前與我省銀行已經簽訂貸款協議。本次貼息期間為2018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0日,貼息期間已經發生並支付的貸款利息均可計入。期限內已享受過貼息應予以剔除。

  (七)單個項目貼息額=貸款金額x貼息率x期間內貸款天數/360,其中:貼息率最高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實際貼息率根據本年度貼息資金預算控制指標和當年貼息資金申報需求等因素確定。

  (八)實際下達的貼息金額以審核後的金額為準。

  (九)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不重復享受。申報項目在本年度已獲過其他省級扶持獎勵政策的,亦不重復享受。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