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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臺十條措施 鼓勵本地企業發展直營連鎖
泉州網  2019-05-22 19:37:29

  原標題:泉州出臺促進直營連鎖經營發展的十條措施 鼓勵本地企業發展直營連鎖

  泉州網5月22日訊(記者 李菁 通訊員 蘇曉暉 陳翔)昨日,記者從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泉州已印發關於促進直營連鎖經營發展的十條措施,針對直營連鎖企業的經營特點,提出了具有泉州特色的扶持措施,提供普惠性優惠政策。

  另外,十項措施還將引導企業在泉置業、納稅、招聘勞動力、結算工資,切實為本地經濟發展做出貢獻。通過“個轉企”、産業轉型升級等政策,將鼓勵本地企業發展直營連鎖業務,推進流通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地滿足市民多層次、多樣化的消費需求。

  10家以上門店落地 可簡化登記手續

  據悉,引導國內外知名直營連鎖品牌在泉州落地發展,支持其在泉州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在做出12個月內擬在泉州3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內設立10個以上直營連鎖門店承諾後,可統一在市市場監管局辦理區域總部及直營連鎖門店的主體登記、變更業務。

  泉州還將推動“個轉企”,鼓勵本地企業發展直營連鎖業務,已在泉州3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內設立10個以上直營連鎖門店的,可申請將企業總部及直營連鎖門店一併遷入市市場監管局登記。

  同時,積極推動直營連鎖企業逐步實現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內“一照多址”。允許直營連鎖企業在辦理區域總部設立登記時,直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直營連鎖”字樣;在辦理直營連鎖門店設立登記時,免予提交總部法人的公司章程複印件,並對直營連鎖門店不涉及前置許可的經營範圍予以概括表述。各行政許可部門辦理相關許可時,不得要求直營連鎖門店更改概括表述的經營範圍。

  另外,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直營連鎖經營涉及的食品經營、電影放映、旅館業特種行業、公共場所衛生等許可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符合條件的當場核準、當天發證。涉及藥品醫療器械零售、旅行社業務經營、道路客(貨)經營、歌舞(遊藝)場所設立、石油成品油批發零售等許可的,進一步優化準入服務,壓縮辦證時限。

  支持直營連鎖企業 利用舊廠房改造

  今後,在泉州設立規模以上且具有法人資格的直營連鎖企業,在産業佈局、註冊登記、經營許可、資金扶持等方面,採取“一事一議、個案處理”的辦法,給予積極支持。

  泉州將支持直營連鎖企業利用舊廠房改造,盤活閒置資源,建設符合商業網點規劃要求的便民服務設施。同時,大力推進“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引導直營連鎖企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實行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品質管控和統一服務規範等。

  泉州還將推進校企合作,深入實施“人才港灣”計劃,對符合高層次人才標準的直營連鎖企業高管,按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暫行規定》(泉委人才〔2017〕13號),在戶籍遷入、安居購房、子女就學、醫療保障等方面予以傾斜性政策支持。

  另外,十條措施還對安全生産檢查,事中事後監管,實行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機制,落實各級惠臺惠民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做法。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