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福州市防震減災中心巡檢地震觀測環境
福州新聞網  2019-06-06 17:43:48

  福州新聞網6月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鄭宇)3月,福州市防震減災中心安排數字地震臺網中心技術人員,對福州市前兆地下流體觀測網9個地下流體觀測臺站開展第一季度巡檢,巡檢內容包含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檢查人員在巡檢過程中,發現部分觀測臺站存在部分地震觀測環境受影響現象。福州市防震減災中心根據巡檢情況,立即通知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確保地震監測場地安全可靠,保障監測設施正常運行。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毀損、拆除或者擅自移動地震監測設施。地震監測設施遭到破壞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採取緊急措施組織修復,確保地震監測設施正常運行。

  據中國地震局《地震地下流體臺網運行管理細則》第二章第四條第2點規定,無人值守臺站,觀測點至少每三個月現場巡檢和維護1次。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