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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平臺將告別“免稅區”
國際商報  2018-06-29 10:33:18

  近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1992年的一項讓互聯網成為“免稅區”裁決的決定引發全球業界關注。雖然截至目前這僅意味著美國境內各州和地方政府可以開始從那些目前不向其客戶徵稅的互聯網零售商徵收銷售稅,但市場人士注意到,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徵稅力度其實正成為多國共識。普華永道方面指出,各國對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遠程銷售貨物的行為涉及的流轉稅的徵收和監管水準正逐漸提高,中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一定要關注稅收監管趨嚴帶來的影響。

  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流轉稅主管合夥人胡根榮表示,“觀察表明,各國對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遠程銷售貨物的行為的流轉稅監管仍處於起步階段,但未來趨嚴的態勢漸顯,對中國的跨國電子商務銷售商、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都將産生深遠影響。”

  資料顯示,近一年來,多個國家和地區先後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及海外銷售者的流轉稅納稅義務。比如,2017年7月,澳大利亞稅務局頒布了《針對低價值進口商品徵收商品及服務稅的通知》,進一步擴大商品及服務稅(GST)的徵收範圍。根據該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低價值進口商品的GST將由供應商向消費者銷售或者作出再投遞安排時被徵收。通知還規定,12個月銷售額累計超過7.5萬澳元的供應商應當通過澳大利亞稅務局提供的GST系統完成註冊,並按季度完成申報、繳納稅款。

  歐盟在去年12月宣佈通過關於電子商務的增值稅改革方案,具體措施包括賣家未來只需要在一個歐盟國家註冊,填寫一份增值稅申報表就可以申報賣家在所有歐盟國家需要繳納的增值稅;同時取消現行的低價值商品(小于22歐元)進口增值稅的豁免政策。

  英國則在今年3月通過了2017~2018年財政法案,進一步明確了在英銷售貨物的電子商務平臺及其海外銷售者的增值稅義務。其要求年營業額超過8.5萬英鎊的電子商務平臺的銷售者必須在英國註冊並繳納增值稅。

  5月份,新西蘭也提出了《完善海外供應商註冊系統,對低價值進口商品徵收商品及服務稅》的草案。據此估計,自2019年10月1日起,新西蘭將對出口新西蘭的低價值最終消費品的海外供應商徵收15%的GST。

  胡根榮建議,在這種國際貿易形勢錯綜複雜、國際流轉稅環境趨嚴的背景下,中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要合理評估在海外的跨境電子商務運營模式下的稅務風險,結合經營模式,合理籌劃交易模式,並從合規性角度出發,按照各國當地稅法,在各國完成流轉稅登記及納稅義務,必要時可以在在當地聘請代理機構按時申報並繳納流轉稅。因良好的納稅記錄對於未來具有進一步融資、並購、上市需求的企業而言尤為重要。(楊舒)

編輯:許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