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環保部門力助企業申領綠色“身份證” 排污許可證核發的“廣西經驗”
新版排污許可證好比排污企事業單位的“身份證”,拿不到證,不得排污。
最近,記者從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獲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廣西共為476家企業核發新版排污許可證,已完成了14個相關重點行業排污“身份證”核發工作。其中,我區制糖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試點還為全國制糖行業提供了“廣西經驗”。
新版排污許可證核發推行之初,很多企業不理解,環保部門的職能也不明確,核發工作一度面臨“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的困境,可今天,部分行業甚至提前完成國家下達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廣西是如何做到的?
A 試點先行,典型引路
去年11月30日,隨著最後一張制糖企業排污許可證的生成,廣西90家符合核發條件的糖廠在2017-2018榨季開始生産之前申領到新版排污許可證,比國家要求的時限提前了30天。這標誌著,廣西制糖企業從此進入“持證排污、依證監管”的新階段。
制糖是廣西的支柱産業,全區甘蔗種植面積和食糖産量均佔全國總産量的65%以上,處於國內制糖行業和食糖市場的主導地位。近年來,廣西糖業不斷加快科技創新,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加快調整和優化産業結構,逐步形成了以蔗渣、糖蜜和濾泥綜合利用為主的循環經濟産業鏈,成為國內糖業循環經濟的典範。
去年5月,環境保護部決定在廣西開展制糖行業排污許可證試點管理。隨著《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制糖行業》的頒布,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立刻召開全區排污許可證推進會,針對各市在核發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問題,提出了“全面培訓、現場填報、分區指導、試點先行”的工作思路,篩選出基礎較好的16家制糖企業作為首批填報試點,率先指導開展填報工作,並將試點企業經驗推行到全區。
去年10月25日,廣西農墾糖業集團良圻有限公司等40家企業完成填報工作並在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核發平臺提交了申請。同年11月1日,河池市率先完成了全市制糖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該市的6家制糖企業領取到了全國首批制糖企業排污許可證。率先完成填報的制糖企業技術人員協助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對其餘企業的填報工作進行指導。
目前,廣西已提前圓滿完成了環境保護部下達的制糖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試點任務,為全區糖業企業順利開榨打下了堅實基礎,也給全國制糖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提供了“廣西經驗”。
B 沒有“天時地利”,就創造“人和”
在環境保護部的統一部署下,廣西要在去年上半年完成火電、造紙這兩個行業的154家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而去年下半年核發的12個行業中,除水泥外其他11個行業的填報技術規範在去年10月1日才正式頒布,完成填報的時間非常緊迫,有的行業核發企業數量雖然不多,但工藝複雜、填報難度大。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規財處處長曾輝表示,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又沒有先行經驗可以借鑒,也不佔“天時地利”優勢,廣西之所以能啃下硬骨頭完成任務,靠的就是“人和”。
為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技術力量不足的企業,廣西調動全區技術力量集中指導填報。截至去年12月31日,下半年專家組20人(次)分赴防城港、南寧、桂林等7個地級市指導80家(次)企業,環保部門及企業專家50人(次)集中在南寧指導12個行業110家企業開展填報工作。
記者了解到,從企業填報、提交審核到核發機關核發,河池市僅用了兩個星期就按時保質地完成了轄區內7家制糖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國家首張制糖企業排污許可證就落地該市。
河池市取得的成績得益於擁有一批業務骨幹。作為河池市排污許可證發放負責人,吳旭先結合審核和指導企業填報相關申請表格的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通過對比各個行業的不同要求,加深理解、弄懂學通,後來被邀請給全區14個設區市的環保管理人員和企業代表們進行指導。
梧州市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則突出一個“活”字。目前,這項工作已劃轉到市行政審批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指導督促企業填報、培訓、審核及修改。在排污許可證核發過程中,該市也遇到了諸多困難,如企業法人及單位名稱變更後環評手續不完善、企業生産設備淘汰認證不明確等。為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加快企業填報進度,提高填報品質,該市環保局各相關科室明確了幫扶計劃,深入企業同企業人員進行面對面溝通和交流,加深企業對排污許可制度和技術規範的理解,共同研究解決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百色市需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情況複雜。為了精準識別轄區重點行業企業,該市多次組織排查,通過環境統計業務系統篩選,最終確認共有36家企業納入2017年核發行列。負責具體核發工作的技術人員根據企業類別、填報難度倒排工作進度,嚴格按照計劃有序推進。
C 變“保姆式”管理為“一證式”管理
作為排污許可證的申報主體,廣西各地的企業也非常重視該項關係“生命線”的工作。
劉國周是百色市淩雲縣一家水泥公司的環保技術員。他在談到持證後的工作變化時感觸良多:排污許可證是載明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關信息的“身份證”,是排污企業守法、環保部門執法、社會監督護法的依據之一,持證後公司要從過去的“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
劉國周告訴記者,下一步公司環保工作要比過去更精細化、規範化,從過去單一的收塵設施管理向廠區所有有組織、無組織排放管理鋪開,由單一的紙質臺賬向電子+紙質相結合的匯總審查存放(至少3年)轉變,原來環保部門每季度對企業進行監測變為企業季度自行監測,並將報告放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環保部門對企業不再進行“家長式”和“保姆式”監督把關,而是企業作為排污主體,要對自身排污守法情況負責。“我感覺身上的擔子更重了,使命感也更強了。”
對於廣西環保部門而言,排污許可證並非一發了之,監管力度仍然不能放鬆。目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已開展對疑似未按期持證企業清單內無證排污行為和持證企業超許可濃度限值排污和未落實自行監測要求行為的查處工作,促進企業嚴格落實“按證排污”的主體責任。 (記者 余 鋒 通訊員 昌苗苗原文編輯/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