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唯GDP論英雄,綠色發展指標將成為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標準——不久前,我區印發了《廣西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以及相關配套文件《廣西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廣西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明確突出公眾獲得感,對各設區市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機制,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考核辦法指出,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在資源環境生態領域有關專項考核的基礎上綜合開展,採取評價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年度評價應當在次年9月底前完成,目標考核在五年規劃期結束後的次年開展並於10月底前完成。
據悉,年度評價以《廣西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為參照,分兩級指標(一級7個、二級61個)進行,主要評估各地區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品質、生態保護、增長品質、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方面的變化趨勢和動態進展,生成各設區市綠色發展指數。年度評價結果納入目標考核。
目標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部署的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突出公眾的獲得感。目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評分和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等相結合的方法,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對考核優秀、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成效突出的設區市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不合格的設區市進行通報批評,並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於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的設區市,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含已經調離、提拔、退休的)將被追究責任。(記者 駱萬麗 通訊員 莫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