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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推行政務服務容缺受理制度
南寧晚報  2018-06-11 14:28:03

  記者昨日從自治區政府了解到,《廣西政務服務容缺受理制度》(以下簡稱《受理制度》)近日已正式施行。今後,廣西將推行政務服務容缺受理制度,對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容缺後補”。營業執照、申請人身份證明、企業管理制度等材料,都被納入容缺範圍。通過深入推進“一事通辦”改革,優化廣西政務環境和營商環境。

  通過推行政務服務容缺受理制度,可大力提升部門審批效率,打造更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受理制度》要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機構要對政務服務部門開展容缺受理情況進行監督,定期組織開展容缺受理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督查,對失職延誤、推諉扯皮的政務服務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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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容缺受理制度?

  指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條件或申請材料欠缺的政務服務事項,經過申請人做出相應承諾後,政務服務部門先予受理和辦理,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補正形式、時限和超期補正處理辦法,申請人補正材料後,在承諾時限內及時出具辦理結果意見,頒發相關批文、證照的制度。也就是説,市民辦事時,如果符合條件,缺件也可先行受理,邊補齊材料,邊受理,做到少跑腿、不耽擱。

  ●哪些事項可容缺辦理?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節約能源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政務服務事項外,政務服務部門應當實行容缺受理。

  ●可容缺受理的材料有哪些?

  營業執照、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申請人身份證明等;企業資信證明、繳費證明,企業工作人員資格證書,企業管理計劃、方案、制度等;同一政務服務部門需要多個階段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前一階段辦理時已經提交的申請材料;多個政務服務部門依次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在申請辦理下一個政務服務事項時需提交的上一個政務服務事項的申請材料和辦理結果;其他可以容缺受理的材料。(記者 廖欣)

編輯: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