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近日,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廣西財政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聯合《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11號),明確規定2016年出臺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文件規定,2020年4月30日前,企業仍可結合自身經濟效益狀況,在5%~12%範圍內自主確定當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確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按低於5%的比例繳存或者緩繳,並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審批。同時,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
該項政策的出臺,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費稅負擔的決策部署,有利於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營造更加良好的廣西營商環境。(供稿 廣西財政廳 編輯 唐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