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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結果公示(廣西第15批)
廣西日報  2018-07-02 11:27:06

  原標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交辦信訪件辦理結果公示(廣西第15批)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為期1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回頭看”期間,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公佈信訪電話和專用郵箱,接受群眾舉報問題。

  截至7月1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廣西迎檢工作組接到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前15批122件重點舉報問題已辦理完畢。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邊督邊改信息公開的要求,現將第15批6件重點信訪問題辦理結果公開如下:

  重點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15批)

  一、D450000201806210090舉報地點:崇左市和桂林市

  反映情況:1.崇左市寧明縣那勘鎮馱匹屯與防城港市上思縣交界存在非法採砂行為,影響河道附近水環境;2.桂林市資源縣瓜裏鄉雙華江上游有一個螢石礦場,礦業廢水經過暗管排入雙華江,礦渣、廢土排入雙華江污染河流;3.桂林市資源縣資江城區河段水質逐年下降,大部分城區生活污水未納入城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範圍,包括遠東醫院、桂林祥昂藥業公司資源分公司、延東中學,以及縣屠宰場、中峰鎮部分養豬場(名字不詳)等的廢水直接排入資江造成水質下降;4.桂林市興安縣華江鄉高寨村貓兒山山腳超然派酒店截斷貓兒山的源頭水作為酒店的景觀湖,是否合理,且其運營過程廢水排入河道,造成污染;5.資江縣城、中峰鎮河段修了六七個水壩,導致水裏魚蝦存活量很少,河流生態多樣性遭破壞。

  調查核實情況:

  崇左市答覆,群眾舉報的崇左市寧明縣那堪鎮馱皮屯與防城港市上思縣交界處,為明江河和公安河匯合處。經調查,未發現有非法採砂行為。之前曾有非法採砂行為,確實造成影響附近環境,所舉報的環境問題部分屬實。

  桂林市答覆,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1.2018年6月23日資源縣組織現場調查發現,螢石礦場實為資源縣瑩石有限公司雙滑江選礦廠。企業環保手續齊全。調查當日,該企業未進行生産,未發現該企業存在暗管偷排現象,企業生産廢水全部循環使用,礦石、廢渣統一堆放,廠區下游水質清澈。

  2.資源縣污水管網在2016年底已全覆蓋。資源縣延東醫院廢水、延東中學、資源縣屠宰場污水均已接入污水處理廠管網。桂林暉昂藥業公司資源分公司目前無加工廠,辦公生活廢水通過化糞池處理並不外排。

  中峰鎮13家養豬場,除程×養殖場有環評手續,其他養豬場規模均在200頭以下,不需要辦理相關環評手續,且這13家養豬場均不在禁養區。現場調查發現,有部分養豬場雨污分流不徹底、豬場周邊環境差、化糞池有污水溢出排入周邊外環境,但未排入水體,對資江水質未造成影響。

  經對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資江的水質調查核實,資江水質近幾年水質良好且比較穩定,全部達標。

  3.2018年6月25日興安縣進行現場調查發現,桂林超然派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酒店項目不位於自然保護區內,有環評批復。該酒店在其前面的杉木江上修建了一座滾水壩截斷水源作為酒店景觀湖。酒店運營過程中所産生的生活污水經收集進入化糞池處理後,再進入高寨農村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最後排入杉木江下游,未按照環評要求用作綠化及周邊農田灌溉用水。

  4.資源縣在縣城修有滾水壩4個,中峰鎮修有滾水壩1個。經查,這些滾水壩壩體很低,河水經由壩體上方流動,不影響魚類遷移、生存環境。

  處理及整改情況:

  崇左市答覆,督促寧明縣繼續加強巡邏,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督促寧明縣政府加快推進河岸植被修復等工作,防止泥土流失,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桂林市答覆:1.瑩石有限公司雙滑江選礦廠生産後,環保部門將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一旦有環境違法行為將嚴格進行查處。

  2.資源縣人民政府責令中峰鎮部分養豬場對存在雨污分流不徹底、豬場周邊環境差、化糞池有污水溢出排入周邊外環境的現場的問題進行整改,于2018年7月31日前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廢水、豬糞做沼氣池或無害化處理,嚴禁外排。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3.興安縣人民政府責令桂林超然派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限期拆除該違法建築物,逾期不拆除的,縣人民政府組織力量強行拆除,興安縣水利局已經對該公司立案調查。興安縣環保局要求該酒店生活污水及酒店廚房廢水經隔油、沉澱處理後與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用作項目綠化及周邊農田灌溉用水。

  興安縣環保局責令桂林超然派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之前完成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工作。

  問責情況:無

  二、D450000201806210086舉報地點:賀州市富川瑤族自治縣柳家鄉

  反映情況:位於賀州市富川縣柳家鄉茅刀源的垃圾填埋場防滲設施不到位,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縣城污水處理廠。縣城污水處理廠為達到達標排放的效果,在進水口引入河水稀釋後再進行水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經富川縣政府調查核實,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1.垃圾填埋場防滲設施不到位問題。富川縣無害化垃圾填埋場建成于2013年6月,並於當年10月投入運行。建設單位按設計要求,對已建成的填埋區做了地下水收集導排系統、防滲系統、滲濾液收集系統、沼氣導排系統等處理,經土建竣工驗收,達到設計使用要求。

  未建成的填埋四區,列入垃圾填埋場二期續建,未鋪設防滲膜。該區目前做了庫底及東面邊坡平整,南面及西面用原進場道路與四區作了有效分割,北面現為臨時進場道路,未建成四區且沒有填埋垃圾。目前四區內暫存水約2000噸,主要為雨水及填埋一區、三區邊坡滲流至四區的混合水體。垃圾填埋場區內已臨時利用填埋三區圍堰建成有一約2500平方米、深約1.5米的臨時應急池,現存有滲濾液約2500噸。

  2.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縣城污水廠問題。經調查核實,發現該垃圾填埋場有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縣城污水廠的情況。

  3.富川縣城污水廠為達到達標排放的效果,在進水口引入河水稀釋後再進行處理問題。經檢查,未發現有將河水引進縣污水處理廠的情況。

  處理及整改情況:限期整改、立案處罰。

  1.制定整改方案。對未建成的四區,鋪設防滲層;完善垃圾填埋區的雨污分流措施;對滲濾液處理站的處理工藝提質改造,改進現有的納濾反滲透工藝,採用芬頓氧化工藝,把滲濾液日處理能力做到質與量的提升;建設第三代垃圾熱處理廠,力爭2019年底投入使用。

  屆時,現有垃圾填埋場將暫停使用,並利用1年時間將現已填埋的垃圾運往新的熱解處理廠進行資源化利用,徹底解決現有垃圾填埋場運行所帶來的風險隱患。

  2.對發現該垃圾填埋場有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縣城污水廠的情況,由富川縣環保局進行立案調查。

  問責情況:無

  三、X450000201806210029舉報地點:南寧市武鳴區大明山範圍

  反映情況:根據2016年中央環保督查組的整改要求,廣西大明山範圍內12家水電站被政府要求退出並清理。這些水電站周邊的生態環境已經相對平衡。相關水電站的業主認為政府執法存在雙重標準和選擇性執法。第一,大明山一帶所有水電站有40多家,卻只要求部分水電站退出並清理。第二,12家電站有相當一部分並不在保護區紅線範圍內卻要清退,相反紅線範圍內的漢江漂流項目卻能經營。第三,認為可以引導實驗區電站開展生態保護措施替代清退。第四,大明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建設環山路中大量破壞生態環境卻沒有被處以實質性的整改和處罰,卻要求龍翔、趙江電站清退。這兩家電站有利於下游的幾千上萬畝農田灌溉和上萬人的人畜飲水。第五,補償費太低,並未經相關業主同意要強行清退,非常不公。

  調查核實情況:根據南寧市關於大明山礦區整改及水電站退出清理工作方案等要求,位於大明山保護區武鳴轄區內擬清退的12座水電站均為引水式電站,部分水電站發電廠房不在保護區範圍內,但水電站攔河壩、取水點、引水渠道等處於保護區範圍,因此列入清退範圍。

  漢江漂流項目已到武鳴區發改局、文體局備案,武鳴區按屬地原則負責對該項目建設經營進行監管。大明山環山路業主為廣西大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開工前未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武鳴區已對該項目下發相關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對其擅自設置廢渣堆放場、環保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即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龍翔、鳴勝(趙江)電站下游農田灌溉和人飲用水源來自趙江,趙江電站不涉及人飲和農田灌溉,龍翔水電站保留部分水工建構築物以確保清退工作不影響下游灌溉和人飲安全,拆除電站不影響下游農田灌溉和人飲用水。

  武鳴區通過招標選定有資質資産評估單位開展工作,已有10座水電站業主簽訂補償協議書,只剩下龍翔、合聳一級水電站認為評估值偏低,未同意簽訂補償協議書。武鳴區對已簽訂補償協議書並支付補償費後水電站逐一實施拆除工作,不存在未經相關業主同意強行清退行為。

  處理及整改情況:限期整改

  問責情況:無

  四、X450000201806210013舉報地點:柳州市魚峰區太平中街2號

  反映情況:柳州市魚峰區太平中街2號江南新天地臨街餐館、燒烤店産生油煙污染,猜碼聲嚴重擾民,主要為肥螺莊、今晚老地方鐵鍋牛蛙、黃記豆漿等店舖。2016年曾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反映,魚峰區政府處理不徹底,現問題依然存在。

  調查核實情況:6月24日晚,魚峰區聯合檢查組對太平中街2號江南新天地樓下餐館進行了聯合檢查。經查,投訴人反映的柳州市魚峰區桃姐豆漿店主要從事豆漿、甜品的加工零售,另外還銷售油條、煎餅等食品,但其油條煎餅等食品採取外購形式,均未在該門店內製作,未發現産生油煙污染問題。

  柳州市魚峰區肥螺駕鶴餐館的環保手續齊全,在江南新天地樓下門店僅作為就餐場所使用,未設置有廚房,不存在油煙擾民問題,但因就餐顧客較多,偶爾存在噪聲擾民問題。

  今晚老地方鐵鍋牛蛙店現在的經營主體是柳州市謝華食品有限公司,其前經營主體為柳州市華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現場檢查,該門店確實存在餐飲油煙污染問題。柳州市華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産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之規定。魚峰區環保局已于2017年8月16日對原經營主體柳州市華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門店關閉,並處罰款30000元。

  處理及整改情況:責令立即改正

  問責情況:無

  五、X450000201806210024舉報地點:欽州市欽南區大風江

  反映情況:大風江兩岸的養殖戶反映欽南區水利局非法將大風江採砂權出讓給廣西和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欽州分公司。3年來,該公司每天組織20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採砂船40多艘,1000立方米至3000立方米採砂船30多艘,在大風江採砂。並造成如下損害:1.大規模的開採致使大風江兩岸河床、灘塗大面積崩塌,毀壞天然紅樹林600多畝。2.因大規模非法抽砂引發的海水污染造成大風江兩岸養殖戶的1000畝蝦塘和10000畝大蠔死亡,初步估計3年直接經濟損失約6億元。3.每天進入該沙場碼頭(正好靠近東場小區和街道)的車輛和採砂船作業時産生的噪音和灰塵,嚴重影響學校教學秩序和居民的生活環境。4.非法抽砂點距離欽州市唐莊村3公里的防洪大堤不足8米,存在重大安全隱患。2017年國家海洋督察組到廣西巡察時也明確指出欽州市大風江流域非法採砂問題嚴重,導致蝦塘、生態環境破壞現象。2014年以來,多次向當地部門反映,至今未得到有效解決。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舉報的環境問題部分屬實。

  現場調查情況如下:1.群眾反映和富公司採砂致使大風江兩岸河床、灘塗大面積崩塌。現場發現確有紅樹林損毀,大風江被破壞紅樹林(林地)面積9.0656公頃。群眾舉報反映大風江紅樹林被破壞600多畝、導致灘塗塌陷的問題部分屬實,即存在破壞紅樹林現象,但舉報的面積與現場調查核實面積不符。

  2.群眾反映非法抽砂造成大風江兩岸養殖戶的1000畝蝦塘和10000畝大蠔死亡造成經濟損失約6億元的問題,目前正在調查中。

  3.群眾反映靠近東場小區和街道砂場車輛和砂船作業影響學校和居民生活環境問題,與第五批編號D450000201806110018問題重復,6月16日已經依法拆除。

  4.群眾反映非法抽砂點離塘莊村3公里防洪堤不足8米作業存在重大隱患問題。經查,塘莊村民私自以30萬元的價格將大風江東場鎮塘莊村河段的河砂資源賣給和富公司開採。第十批編號D450000201806160025問題中反映過,情況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針對以上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欽南區工作組現場拍照取證,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1.將那麗鎮蘆荻竹村、嫦娥垌村、土地田村、東場鎮關塘村6起破壞紅樹林違法行為移交森林公安查處。

  2.做好恢復紅樹林面積異地種植工作案。規劃異地種植紅樹林面積9.5公頃,確保紅樹林面積不減少。

  3.關於群眾反映砂場作業影響學校和居民生活環境情況,6月16日已經依法拆除、夷為平地。

  4.關於群眾反映非法抽砂點離塘莊防洪堤不足8米存在隱患情況,國土欽南分局和公安欽南分局正在進行調查處理。

  5.關於群眾反映和富公司在白馬頭到犀牛灣段非法採砂,損壞塘莊村防洪壩和破壞紅樹林情況,已向和富公司發出《整改通知》和《關於規範廣西和富公司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依法依規採砂及按規定運輸砂的函》,要求其依法依規採砂,按規定運輸砂,運輸車輛要加蓋篷布,不能超載;不能在有紅樹林河域附近採砂;不能在海堤管理範圍內採砂,不能在群眾蝦塘附近採砂。

  問責情況:無

  六、X450000201806210038舉報地點:河池市巴馬瑤族自治縣精通小區

  反映情況:精通小區內的巴馬壽鄉市場不遵守環境影響評價法,惡意招引污染擾民的項目到居民門口市場內經營。該市場現有屠宰場,多家畜禽養殖場。市場環境衛生極差,散發異味,夜間産生噪聲擾民嚴重,導致居民生活、健康、環境受到嚴重影響。2016年,已向督察組反映,轉交巴馬縣辦理,但是當地政府只是走過場,表面整治應付上面,過後沒有管理制度,不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開辦和管理市場。地方政府對於2016年督察組交辦問題存在假整改,敷衍整改故意拖延不解決情況。每次遇到檢查,縣裏就通知老闆找人沖洗,等待驗收。希望對地方不作為幹部進行問責,責令地方政府真正落實整改,把市場所有鐵籠拆除,取締居民門前屠宰場、畜禽養殖場,禁止畜禽關養市場過夜,生豬宰殺交易必須遠離居民住宅區,保持市場內清潔衛生,還居民一個衛生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2018年6月22日16時,巴馬瑤族自治縣分管環保工作縣領導帶領市場管理中心全體班子成員、環保局、市場承包經營方負責人等一行到壽鄉市場活禽行進行實地現場調研。發現舉報者提到的養殖場和屠宰場只是幾個活禽攤位,遠未達到養殖場和屠宰場的規模。現場比較整潔,清潔工經常來往清掃,活禽攤位衛生清潔狀況良好,沒有明顯的惡臭等異味,當晚,環境監察大隊派員到市場,未聽到裏面的活禽有鳴叫等噪聲。

  該縣于2016年7月27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來“河池市巴馬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夥同承包商隨意招引污染、擾民項目進入巴馬縣精通小區的便民市場經營,使市場臟亂差、噪聲、惡臭長期擾民無法生活,苦不堪言。”的投訴後,自治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協調會部署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按會議要求對壽鄉市場進行整治。

  處理及整改情況:責令立即改正

  問責情況:無

編輯: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