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寧明12月19日電“做什麼由群眾來商量,怎麼做由群眾來決定,做得怎麼樣由群眾來評判,這是我們解決脫貧攻堅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中推出的一項便民惠民新舉措。”12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寧明縣委書記劉勇介紹説。寧明縣這一舉措主要就是推行將權力下放到村屯,讓村民當家作主,通過民主決定村內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村決策、鄉統籌、縣審批”工作模式,深受廣大農民群眾的擁護與點讚。
寧明縣城中鎮松林村那勞屯的村民劉艷華對此感受最深。她清楚記得,以前自己家門口的道路遇雨泥濘,鞋子褲子易臟。經過那勞屯黨支部和村民小組會議商討決定,他們屯把今年縣裏撥付的12萬元扶貧資金用來硬化戶戶通道路,解決了全屯村民拖而未決的出行難問題。“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我們感覺自己就像業主一樣,大家參與投工投勞的熱情空前高漲,今後的扶貧資金將再依次由村民討論決定用來安裝路燈、建設籃球場和文化室。”劉艷華面帶笑容地説。
“現在,松林村村屯實施的項目都由村民提議,做什麼項目,怎麼做村民説了算,政府也尊重我們的意願和決定。”城中鎮松林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羅建全對此感到滿意。
今年以來,寧明縣針對群眾反映扶貧項目實施進度慢、項目資金滯留等問題,在村級組織建設中全面推行基礎設施扶貧項目“村決策、鄉統籌、縣審批”工作模式,確保400萬以下扶貧項目下放到村委會實施,取得了高品質、高效益,全面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和參與度。該縣通過“五議兩公示”(即屯級黨支部提議、村民小組會議、村“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依法決議項目計劃,前期公示項目計劃、後期公示項目中標結果)的工作方法,廣泛徵求普通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由村民根據本村屯的實際,民主決定村內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事項,及時解決村裏最急需、群眾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不斷提升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寧明縣北江鄉黨委書記周燕玲認為,“村決策、鄉統籌、縣審批”這種方式,讓每個村屯都有了一定的決定權,既讓村幹部在組織議事中了解群眾,在實施項目中服務群眾,也可以讓群眾在項目評議中發表意見,在監督管理中評議幹部,充分調動了群眾參與村務管理的積極性。村民感覺自己當家做主了,參與的積極性也提高了,將主動為村屯建設出謀劃策、出工出力。
寧明縣還將部分上級切塊下達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縣級統籌整合用於扶貧開發的各項資金等,實行扶貧項目由村委會作為業主實施並在鄉級報賬管理,以此加快項目實施進度,防範扶貧項目資金滯留,確保扶貧資金使用的精準性、針對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實行‘村決策、鄉統籌、縣審批’工作模式,目的是將扶貧項目下放到村一級,把決定權交給群眾,賦予群眾自主權,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扶貧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讓他們從中得到獲得感和增強擺脫貧困的信心。”寧明縣扶貧辦主任李文説。
截至目前,寧明縣第一批“村決策、鄉統籌、縣審批”基礎設施項目累計投入資金8372.5萬元,共實施了村屯巷道硬化、排水排污、連心便道、引水入戶、路燈、垃圾處理等一批公共基礎設施工程,覆蓋全縣162個村(社區),有效改善了群眾的生活、生産條件,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現2018年脫貧摘帽目標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龐革平、周貽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