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全部超過3萬元 目前,桂林市所有村級集體經濟 “零污染”發展村佔總數的92.9% 林倍儀/製表
■特別關注
本報記者 王春楠 通訊員 徐興志 李小林
永福鎮漁洞村實施光伏發電項目、入股供銷社分紅,全村集體經濟收入6.04萬元;蘇橋鎮樹橋村通過投資建設門面、入股公租房項目等方式,村集體年收入超過12萬元……這是永福縣通過創新建立村級集體發展服務中心(站)交出的一份優秀答卷,也是桂林市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一個縮影。
去年以來,桂林市緊緊圍繞抓黨建促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積極打造一批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站),實行“線上互聯、線下共建、資源共享”,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綠色健康發展。
A
建好“指揮部”
永福縣廣福鄉龍溪村是自治區級貧困村,該村經濟集體發展服務站立足本村實際,大力發展麻竹種植,並通過“基地+企業+合作社+農戶”的發展模式,構建麻竹筍加工産業鏈,村集體每年可賺取1.5萬元服務費,並帶動了全村70余戶貧困戶脫貧致富。
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離不開産業和項目的支撐。桂林作為國際旅遊勝地和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還需兼顧生態環境保護。
為破解這一難題,桂林市先試先行,堅持綠色發展道路,積極完善頂層設計,制定出臺《桂林市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關於全面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綠色發展的意見》,在全市範圍內設立17個縣級發展服務中心和792個村級發展服務站,作為當地村級集體經發展“指揮部”,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供思路,作出決策,統籌推進項目、資金、資源等落地見效。
目前,該市在各級發展服務中心(站)的引領和帶動下,探索形成“籬笆樁”發展型、協同發展型、有機生態型等6種綠色發展模式,培育發展了2400多個綠色發展項目,並在全市範圍內培樹起51個綠色發展標杆,打造了興安、永福、恭城的“風”“光”産業,以及資源有機農業、陽朔旅遊經濟等一批綠色發展品牌。
B
織牢“保障網”
灌陽縣文市鎮王道村是 “十三五”貧困村,黑李種植、水産養殖一直是該村傳統特色産業。2018年,王道村集體經濟發展服務站內引外聯,積極爭取上級扶持資金100萬元入股發展特色産業,實現了村級集體經濟年純收入36萬元以上。
為幫助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提供服務保障,桂林市各級集體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站)聚焦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過程中人才流失嚴重、缺乏資金技術導致發展後勁不足的問題,積極優化服務,在人、財、技術等方面給予全方位保障,匯聚經濟持續發展、長效發展的強大動能。
在人才保障方面,該市建立了“四庫課堂”,分級、分類、分層次對全市農村黨員、村幹部、村民合作社班子成員等進行全員輪訓,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撐。在資金保障方面,建立市、縣兩級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基金,2018年新增投入3億多元,在落實每個貧困村50萬元扶持資金的基礎上,為每個非貧困村(農村社區)提供了相對充足的發展扶持資金。
在技術保障方面,桂林市探索選派村級集體經濟綠色發展指導員,鼓勵從外部聘請職業經理人和發展帶頭人,引進返鄉人才、經濟能人、經紀人、種養能手、大學生村官,支持社會各界人士以技術入股形式進村入戶,實現村級集體經濟增收5000余萬元。
C
亮出“陽光賬”
近年來,資源縣中峰鎮車田灣村成立越城礦業有限公司開發長石礦,每年可分紅4萬多元;將村裏撂荒土地承包出去,每年可獲取土地租金1萬元;村集體公益林每年可獲得補貼16萬多元……隨著村級集體經濟“腰包”越來越鼓,如何防止集體財産流失和不良債務的形成,成為該村迫在眉睫的難題。在縣發展服務中心的指導下,該村制定了《車田灣村民合作社資金管理規定》,進一步規範細化資金使用範圍、使用程式和使用公示等事項,嚴格防控經營風險。
為杜絕村集體經濟發展出現“糊塗賬”,目前,桂林市已在各村級發展服務中心(站)中廣泛推行“陽光賬”制度,建立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審計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管理體系,完善黨務、村務公開制度和合作社管理議事制度,確保了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推動村級集體健康發展。
同時,該市全面推行“村財鄉管”,落實分片聯繫督導制度,成立9個督導調研組,每組負責長期聯繫1—2個縣(市、區),實行精準督導、責任捆綁,推動各地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兩隨機”工作制度和“紅黑榜”通報制度,對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務未完成或弄虛作假的堅決查處懲戒,對工作成效突出的給予鼓勵。截至目前,桂林市共開展分片聯繫督導100余次,“兩隨機”集中督導6次,下發黑榜6期、紅榜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