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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加強水污染防治 還珠江流域一汪清泉
中新網  2020-01-16 13:30:43

  中新網南寧1月16日電 (記者 林浩)廣西壯族自治區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曹伯翔15日表示,廣西將加強水污染防治,對雨污分流採取多方面措施,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推進有條件的城鎮將其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還當地人民和下游人民一汪清泉。

  據介紹,廣西位於珠江上游,境內大部分河流均匯入珠江,廣西水污染防治的好壞,將直接影響下游珠江的水質。

  當天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場記者會。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黃錦鋒主持會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偉雄,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曹伯翔出席記者會,就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據悉,該《條例》草案共八十六條,主要對強化防治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加強源頭治理、推進流域治理等方面作出規定,還對水污染防治的標準與規劃制定實施、水污染事故處置等進行了規定,並針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設定法律責任。

  陳偉雄介紹,為加強水污染防治,2019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將條例草案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去年9月、11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鋻於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決定將條例草案提請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陳偉雄表示,當前,廣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績,水環境品質不斷改善,主要指標在全國名列前茅,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水污染防治任務依然艱巨。必須對水污染防治法進行細化補充,加強水污染防治制度建設、提高水污染防治監管水準,以法治化規範化方式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條例的制定,將填補廣西水污染防治方面基礎性綜合性地方立法空白。

  廣西生態環境廳副廳長曹伯翔介紹,條例草案制定了“特別排放限值”和“總量控制”制度,明確提出,在環境容量小、生態環境脆弱、環境風險高的地區逐步開展區域環境風險評估,根據水環境品質改善需要,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生態環境部門依據所勘定的區域環境容量,決定區域中的污染物質排放總量,按照排放總量削減計劃,向區域內排污單位分配各自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額度,使區域內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負荷控制在一定數量內,確保污染物的受納水體環境品質達到規定的環境目標。

  條例草案在水污染防治措施中還對城鎮地區雨污分流作了規定。規定城鎮新區建設應當採取雨污分流等措施,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處理設施;在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推行污水截流、收集,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逐步實施雨污分流改造。

  曹伯翔表示,條例草案規定城鎮新建、改建住宅的陽臺(平臺)應當單獨設置污水管道,並納入統一的污水收集系統;已建成住宅的陽臺(平臺)未單獨設置污水管道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改造或者整治計劃,在改造或者整治時增設污水管道。

  據介紹,農村地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和畜禽養殖污染是水污染防治中面臨的難點問題。對此,條例草案規定要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科學確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模式,規定推進有條件的城鎮將其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將農村社區和城鎮周邊村莊納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體系,從而推進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完)

編輯:駱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