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廖欣 實習生李璆)日前,記者從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了解到,《廣西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印發實施,廣西將大力實施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到2022年底,全區公交車保有量中新能源公交車佔比達到75%以上。2020—2022年,全區每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達到90%以上。
《實施方案》中明確,在財稅政策方面,經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經營資格,並納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與城市公交企業名錄》的企業購置符合標準的新能源公交車時,可享受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
同時,廣西將加快新能源公交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新能源公交車使用需求,補齊充電基礎設施“短板”。據了解,截至今年2月,南寧市除各縣及武鳴區外的運營公交車輛數量為3534輛,其中新能源公交車1825輛,公交車充電樁共438個。
《實施方案》還提出,對國家已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補貼結余資金,廣西各地可收回統籌用於新能源公交車運營,並制定使用辦法規範資金使用。從2020年開始,國家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持新能源公交車運營。
在加強運行保障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各城市公交企業要建立緊急處置機制,制定新能源公交車應對惡劣天氣、電量不足、機械故障的處置程式和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充電設備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