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訊 (記者/蔣秋 通訊員/廖鳳君)近日,南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南寧市司法局、南寧市中級法院聯合下發《南寧市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國家工作人員每年至少旁聽庭審一次。
《辦法》的出臺旨在貫徹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落實各級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推動南寧市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
《辦法》要求,南寧市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縣(區)委員會及各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要帶頭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把旁聽庭審活動作為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的重要形式,計入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培訓考試學時學分;建立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工作固定聯繫機制;把旁聽庭審與行政應訴工作有機結合;創新旁聽庭審活動形式,把旁聽庭審活動與法律進機關、機關法治文化建設等活動結合;把旁聽庭審工作情況納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評比表彰,以及法治示範縣(區)、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指標體系。
《辦法》明確,旁聽庭審活動可採用網上觀看庭審視頻或到法院現場旁聽等形式,以網上觀看庭審視頻為主。現場旁聽庭審的案件主要選擇由市、縣(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社會影響較大、且對國家工作人員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義的案件。主要包括行政訴訟案件,職務犯罪、涉黑涉惡犯罪、涉保護傘關係網的犯罪等刑事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民事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等。行政復議機關審理的重大、疑難、複雜或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行政復議案件,也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旁聽庭審的重要內容。庭審結束後,必要時應開展以案釋法工作,以增強旁聽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