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曾莉、實習生賀鑫偉)應急管理部近日公佈2018年第三批安全生産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湖北有2家企業在列,分別是咸豐縣青林灣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青林灣煤礦和遠安縣鐵爐灣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通報稱,2018年4月10日,恩施州咸豐縣青林灣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青林灣煤礦發生一起較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造成4人死亡。經調查,該企業在整改期間違規組織生産;+530m-+560m區段採煤工作面沒有形成獨立的通風系統,採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巷道式採煤工藝,採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2017年10月15日,宜昌市遠安縣茅坪場鎮鐵爐灣村發生一起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傷。經調查,該企業違法違規組織生産,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兩家企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典型較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因而被納入“黑名單”。
2017年5月1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了《對安全生産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通知》,明確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責任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産安全責任事故”等10類安全生産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的期限為1年。懲戒措施包括加大執法檢查頻次,依法依規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産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責任人實施市場禁入,發現有新的安全生産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重處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