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民政廳取消23項證明 公租房租金減免不再要低保證明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不再要求提供入伍登記表;困難群眾辦理公租房租金減免不再要求提供低保證明;人民群眾辦理收養子女登記不再要求提供婚姻狀況證明......”28日從湖北省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湖北省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按湖北省政府統一部署,湖北省民政廳從7月底開始,取消23項民政部門證明事項。
這23項原本需要民政部門證明事項,改由民政部門通過網絡核驗、調查核實等方式查證,以便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最大限度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人性化服務。
為了湖北省各地民政部門銜接落實好,湖北省民政廳近日專門下發通知, 湖北省各級民政部門要嚴格執行最新辦事指南規定,凡已取消的證明事項不得要求辦事群眾提供。湖北民政廳將強化跟蹤督查,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及時查處違規索要證明的行為。(湖北日報記者楊麟、通訊員萬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