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5條“幹貨”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解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間投資工作。2017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79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湖北省全力做好促進民間投資各項工作,湖北省民間投資增速有所回升,但2017年全年民間投資增長7.1%,低於全部投資增速3.9個百分點,2018年1月至7月湖北省民間投資增速回升到12.7%,但仍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民間投資活力仍顯不足。為貫徹落實國辦發〔2017〕79號文件精神,激發湖北省民間有效投資活力,根據湖北省政府有關部署,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8〕4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問:《實施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實施意見》共分四個部分、15條措施。第一部分是支持民間資本創新發展,增強市場適應力和競爭力。包括促進産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加強載體支撐和信息引導等3條措施。第二部分是暢通融資渠道,為民間資本提供多樣化融資服務。包括創新民間投資融資服務方式、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充分發揮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積極作用、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對外投資等4條措施。第三部分是大力拓展投資領域,進一步提升民間投資主體地位。包括全面落實民間資本準入平等待遇、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基礎設施、市政公用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項目投資、探索民間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管理等3條措施。第四部分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增強民間投資動力。包括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加快推進“互聯網+放管服”改革、加強知識産權保護、搭建政企溝通的便利化平臺、建立推進督查機制等5條措施。
問:在全面貫徹落實國辦文件精神的基礎上,湖北省《實施意見》還提出了哪些措施?具有哪些特點?
答:《實施意見》經過反復徵求相關湖北省直部門意見,多輪修改完善,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針對性強。湖北省作為中部省份,在産業結構層次、民間資本實力、投資環境等方面均與沿海發達省份存在較大的差距,湖北省産業轉型升級任務更重。近年來,湖北省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文件,相關政策措施都比較符合湖北實際,《實施意見》進行了廣泛吸收借鑒,目的是把這些措施進一步落地落實,力求有針對性地逐步解決湖北省民間投資存在的問題。
二是措施較實。國辦發〔2017〕79號文件共10條措施,而湖北省的《實施意見》共15條措施。在全面貫徹落實國辦文件精神的基礎上,結合湖北省實際,我們還提出了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對外投資、推進“互聯網+放管服”改革、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等措施,有5處地方分別提出了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財政獎勵金額及安排方式。
三是堅持創新。我們在《實施意見》中先後提出了創新民間投資融資服務方式、設立應急轉貸資金和政銀合作基金、政府産業股權跟投、大力推進“多規合一、多評合一、多驗合一”等多項創新性措施,目的是力爭結合我省實際,在若干領域率先取得突破,為全國提供可借鑒可複製的經驗。
四是責任明確。為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實施意見》的15條措施,均明確了具體責任單位,相關單位將分工合作,合力推進相關政策實施。(湖北日報通訊員 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