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業界對低調謀動的網聯早有心理準備,但沒有預想到它將這麼快改寫目前的支付受理格局。
在上週五突然下發的、被冠以“第三方支付直連模式的遷移大限”的通知(《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裏,人行支付結算司做出了如下規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記者研究發現,這份通知有諸多令人困惑的地方。
首先是政策指向留白。人行目前框定的網絡支付範圍是“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那麼問題隨之而來——網上支付交易類型有很多種,除了銀行卡交易,也有不涉及銀行卡的直付型虛擬賬戶模式、虛擬賬戶餘額的二維碼支付模式、預付卡業務等等。
比如,我們每個人的微信錢包“零錢”裏多少都有一定的餘額,用以日常小額支付、收發紅包等。想像幾個場景:我將“零錢”裏的錢發紅包給你,你接收在自己的“零錢”並且不提現;你去商店買東西,打開二維碼用“零錢”支付,商家收到後不提現至銀行卡;用零錢給你的手機話費充值等以上交易都不通過銀行卡,但幾乎全是我們日常生活的高頻支付場景。
這些支付業務為什麼現在不做遷移要求?或者説,什麼時候做遷移要求?通知留白的背後決策層和網聯在考慮什麼?這是一連串待解的疑問。
其次是牽動相關利益主體的困惑:此前銀聯也承擔了大部分第三方支付的線上轉接清算職能,但《通知》明確要求各銀行和支付機構都要接入網聯,這是否意味著,線上轉接清算這塊江山,銀聯要拱手相讓?
平安壹錢包總經理諸寅嘉曾提出,不涉及銀行卡、但涉及多機構的交易,以及連接到銀聯卡組織的交易,是否都需要經過網聯,又是否需認定誰是交易的最終處理方的疑惑。
他的疑問很大程度上也代表著眾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困惑。根據人行去年印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簡稱112號文)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及“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清算業務,必須通過人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
如果人行要求跨行清算也要全部遷移至網聯,那麼,第三方支付機構似乎就要同時接入銀聯和網聯。但是一名第三方支付高管曾對記者表示“我注意到財新此前的報道裏,一位央行支付司人士的説法是‘不允許接入銀聯’,那麼,這就可能出現政策打架了。我兩邊都惹不起”。
回歸到事件本身,有個難以忽視的信號是:央行和旗下子單位(支付清算協會等)共持有一家公司37%的股份,在混合所有制裏面是極其少有的。網聯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反映了國家的意志。
作為清算平臺,網聯有自身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業務規則,持有網絡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不需要再分別與每家銀行談判簽約,只需一次性接入網聯即可。網聯的核心業務邏輯有兩點:一是“斷直連”,在原有的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的二元關係中,引入支付清算的統一中樞,最終構建線上版的標準四方模式;二是統一上收第三方支付體系沉澱的巨量客戶備付金,這一度被各路分析為是最觸動第三方支付核心利益的。
所以,網聯雖然斷了直連,但某種程度上增加了業務流轉環節,效率極有可能降低,且系統穩定性也需要長時間驗證。最重要的是,此前直連模式下,大型支付機構依靠鉅額沉澱備付金與銀行建立的、關於通道費用優惠的默契,將被完全打破。
從長遠看,網聯對於提升中小支付機構的市場競爭力影響是正面的。網聯的橫空出世會推動支付機構業務更為專業性地發展。(證券時報記者 劉筱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