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的最終落地,使幾個月來甚囂塵上的首次代幣發行(ICO)造富幻夢歸於破滅。這一區塊鏈初創企業的融資方式,被明確定性為非法融資,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被要求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措辭可謂嚴厲,態度可謂堅決。
值得注意的是,切不可將ICO這種融資方式和區塊鏈技術混為一談。此番央行公告中取締的是ICO,但並未提及區塊鏈,可見其用意並非是限制區塊鏈的發展,而是為了打擊隱藏其中的投機行為,薅除野草,促其走上更健康的軌道。
ICO最初的功能是為區塊鏈相關的初創企業募集資金,僅限于極客圈。然而今年以來,隨著幾個相關項目發行的代幣價格上漲幾十倍,ICO逐漸被包裝成“造富神話”,甚至開始吸引“大媽”們入場。眾多ICO項目打著區塊鏈的幌子,將相關概念堆砌到白皮書中,給區塊鏈行業帶來了虛假的繁榮,也帶來了巨大的泡沫,隨之而起的種種亂象,危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造成金融和社會風險的積聚。
但區塊鏈作為一種新興技術,其本身是中性的。區塊鏈技術的可靠性、實時性、追溯性等特徵可以在金融領域得到很好的利用。尤其是用於交易支付、資産數字化、智慧證券、清算結算、客戶識別等領域。為了避免這一技術被濫用,國家互金專委會曾發佈《合規區塊鏈指引》,從三個方面對區塊鏈的合規性進行了研究和規範。包括在技術層面規範區塊鏈關鍵的底層技術,使其作為區塊鏈系統安全可靠運行的基石;在業務應用層面規範信息披露、身份認證、反洗錢、監管對接等相關業務的開展,防範潛在風險;在監管層面,探索基於區塊鏈的監管科技,提升監管能力。
從區塊鏈技術的落地來看,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當前推動區塊鏈商用化的主力已由創業型小團隊變成了全球的金融和互聯網巨頭,後者不需要借助ICO手段募集資金,且當前真正的區塊鏈企業也主要通過服務B端的巨頭獲取利益,不必通過ICO募資。從這個意義上説,ICO被取締並不會影響區塊鏈的商業化進程。應用場景多元化是推動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目前我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互聯網應用市場,區塊鏈産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
規範的監管對任何行業的健康長遠發展都是必不可少的,對區塊鏈這種新興行業來説更是如此。但目前值得關注的是,監管重拳下,區塊鏈創業者們是否真的會完全放棄“代幣發行”這一融資方式尚屬未知。目前已有區塊鏈企業籌劃出海ICO的傳聞,由此可能引發的新風險值得警惕。(王君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