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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國家機關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
長春日報  2018-06-29 09:39:49

  原題:誰執法誰普法——我市國家機關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

  長春日報6月29日訊(記者 周源):近日,長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實行長春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對全市各級國家機關落實普法責任製作出安排部署。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是黨和國家作出的重要部署。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國家和我省相繼出臺相關意見,我市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全市各級國家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吉林省有關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推動長春新一輪振興發展、加快建設東北亞區域性中心城市營造優良的法治環境。

  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普法宣傳教育。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依法治理、法治創建等法治實踐全過程。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國家機關在履行好系統內普法責任的同時,積極承擔社會的普法責任。堅持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實行部門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強化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的指導,加強部門與地方的銜接配合,不斷形成合力。

  要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和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全面開展法治實踐活動。切實抓好本系統普法。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和律師以案釋法制度,堅持發揮以案釋法資源庫作用,堅持司法辦案、行政執法和律師服務與普法宣傳同步進行。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打造普法宣傳新陣地、拓展媒體普法新領域、開闢法治文化建設新路徑,不斷增強普法工作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關鍵在於抓好落實、見到實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市各級國家機關要把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作為重中之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推進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廣泛宣傳推介,持之以恒抓好貫徹落實,推動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助力法治優良城市建設。”市委全面推進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長梁向東説。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