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將取締三無船舶
1月17日,南京市政府發佈了關於取締三無船舶的通告,南京市將對長江南京水域無船名船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船舶(以下簡稱“三無船舶”)進行專項整治。
此次整治的範圍包括:在長江南京水域航行、停泊的三無船舶;假冒它船船名船號和船籍港、偽造船舶證書和證書登記事項與船舶實際不相符的船舶;未履行審批手續,擅自製造、購置的套用它船船名船號的船舶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船舶。
凡屬整治範圍內的三無船舶,其擁有的單位和個人應在通告發佈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區政府三無船舶整治辦公室登記,並自行清理或拆解。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強制清拆。沿江各區政府組織對各自轄區三無船舶進行排查,引導船舶所有人自行清理或主動拆解。對拒不處置或經公告逾期無人認領的,堅決依法取締並統一拆解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