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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警方依法對3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
2018-01-22 17:46:51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羅毅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為維護民警的執法權益和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威,1月18日,泰州市周山河街區派出所對涉嫌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3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依法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3人對自己暴力抗法、辱警傷警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1月17日晚20時許,梁某、傅某、程某(女)等在泰州牧校附近的某飯店聚餐,飯後,梁某、傅某和程某等五人一路步行聊天至鳳凰東路盛唐花苑北側路邊時,傅某的兩個朋友為在聊天過程中因“誰更厲害”發生激烈爭論,傅某便起鬨道:“兩人打一架,就知道誰更厲害了。”不料,酒多腦熱的兩人竟然信以為真,立馬脫了外套,在路邊綠化帶內“較量”了起來,一旁的路人見有人打架立即報了警。

  接警後,周山河街區派出所值班民警周軍勇和巡防隊員立即趕赴現場。在現場調查過程中,民警周軍勇表明警察身份並出示警察證件,要求梁某等五人配合調查,但梁某、傅某和程某非但未予配合,反而因害怕“打架的兩人被派出所處理”而反復阻撓民警現場調查,並讓打架的兩人趕緊離開。梁某、傅某以推搡、拉扯等形式暴力抗法,程某也跟著袒護鬧事,一直用自己的頭故意擋住執法記錄儀,妨礙現場取證拍攝,並大聲呼喊“警察打人了”,引發路人圍觀,企圖製造現場混亂。在坐警車回所途中,梁某突然從后座跳起來搶抓民警的方向盤,輔警陳小衛、李衛東、朱明駿3人在制止過程中遭梁某毆打,三人頭部、臉部、頸部均有不同程度受傷。

  經過審查,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梁某在明知警察正在依法執行公務還使用暴力手段阻礙,並造成3名輔警受傷,導致公務無法正常順利進行。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第一款“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梁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違法嫌疑人傅某和程某雖也在明知警察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情況下有意進行阻礙,但未使用暴力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兩人均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行政拘留。(供稿 泰州市公安局醫藥高新區分局 李亞東 編輯 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