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在江蘇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個國家或地區要匯聚起共同前進的強大合力,法治的力量任何時候都不能缺席。”如何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新華日報》記者專訪了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副院長、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蔡道通教授。
蔡道通認為,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前提下,政府權力的行使必須以人民的福祉為依歸,必須貫徹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可為,必須有公開透明的實體性與程式性要求,並且在民眾權利受到不當侵害時,有充分、合理的渠道與制度得到應有的保護。
蔡道通表示,五年來,江蘇政府權力的行使更加規範化、法治化,法治江蘇、平安江蘇建設深入推進,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法治建設、平安江蘇建設水準不斷提升。“法治建設永遠在路上,對於江蘇的法治政府建設來説,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他指出,就推進法治江蘇來説,首先,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必須進一步確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基本理念與認識。政府所有工作的“初心”,應當是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這是所有工作的出發點。
“針對法治建設中的短板,要進一步落實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原則,規範與約束政府行政行為。”蔡道通表示,要讓百姓能夠通過政府的一個個具體行政行為,感受到權力是被關進制度的籠子中的,是受約束的而不是任性的。
全面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也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一環。要把脈江蘇社會治理中的關鍵問題與棘手難題,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充分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運用大數據技術、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地預警各種社會風險並著力化解社會矛盾與社會問題。先行先試、快行快試,推動社會治理重心有效向基層下移,通過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的不斷建設,實現江蘇社區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打牢社會法治建設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