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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部署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
2018-02-01 09:59:54  |  來源:南京日報  |  編輯:穆菁

  原標題:市政府部署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 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從重處罰

  2018年春節期間全市禁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1月31日召開,南京市副市長孫建友出席並講話。

  目前,南京市12個行政區均實行了煙花爆竹禁放政策。2017年,全市禁放區域內未發生一起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而引發的火警和人身傷害事故,“零火災、零傷害”有力地保障了民生平安。2017年春節期間,南京市空氣品質連續第三年達到“優良”標準,被環境保護部通報“點讚”。

  2018年是南京市全面禁放煙花爆竹的第四個年頭。根據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的《關於開展2018年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精神,各級執法部門2018年將嚴格執法標準,堅決查處一批頂風違法違規行為。在禁放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一律帶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詢問查證,並依法給予500元罰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産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者,將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同時,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人員密集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者,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飯店、賓館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發生消費者在其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由城管部門按照門前三包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對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市民,在查實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後,將給予適當獎勵。

  孫建友要求,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全面加強對非法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行為的執法查處,確保春節禁放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