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6年11月15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蘇省正式反饋督察意見後,江蘇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江蘇省委常委會和江蘇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3次專題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江蘇省長任組長的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推進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聯動合力抓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督辦,確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開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38項整改任務中,按序時進度要求完成的22項全部完成,其他各項在穩步推進。近日,環保部、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公佈了《江蘇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江蘇省督察整改工作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確定的“兩聚一高”要求和江蘇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六個高品質”部署,以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全力實施“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精準發力,標本兼治,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著力防控環境污染風險,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著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環保滿意度和獲得感,為決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打下堅實基礎。2017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較2013年同期下降32.9%; 104個國考斷面水質優Ⅲ、劣Ⅴ比例分別為72.1%、1.0%,同比改善3.8、0.9個百分點。
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三大方面問題,分解成38個具體問題,逐個制定整改措施清單,逐項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方案》+《清單》模式,逐條認真落實,逐項對賬銷號,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針對督察組反饋指出問題,舉一反三,動真碰硬,深入開展 “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作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的具體動作,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不斷規範環境秩序。“兩減六治三提升”即減少煤炭消費總量、減少落後化工産能,更大力度地治理太湖水環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環境隱患,進一步提升生態保護水準、提升環境經濟政策調控水準、提升環境監管執法水準。2017年,全省規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量同比下降5%以上,超額完成削減1000萬噸的年度任務;關停並通過驗收化工企業1421家;太湖水質穩中趨好,流域重點斷面達標率89.8%,同比提升6.7個百分點;列入年度計劃的166條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完成率84.3%;累計關閉搬遷畜禽養殖場戶10372家。
在督察整改工作中,主要採取了七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程調度全面推進。江蘇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調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強力推進整改工作,確保總體進度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自查到位、長效機制到位,堅決防止問題反彈。結合省級環保督察,組織對徐州、南通、揚州和南京、無錫、蘇州6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進行現場督察。省級還多批次組成督查組赴各地開展現場督查,重點督查整改方案中38個具體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督察組交辦的2451件環境信訪問題處理到位情況。
二是著力推動經濟結構綠色轉型。通過優化空間結構、能源結構、産業結構,從源頭上為生態環境減負。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將“減煤”目標逐年分解到各市、縣(市、區)及重點行業。依法淘汰落後産能,明確嚴禁新增産能、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嚴厲打擊非法産能等重點工作措施。2017年,全省共化解鋼鐵産能584萬噸,壓減煤炭産能18萬噸、水泥産能510萬噸、平板玻璃産能330萬重量箱和一批低端低效産能。
三是進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認真落實國務院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個“行動計劃”和我省實施方案,有效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學性和精準度,切實改善環境品質。2017年,共完成大氣治理重點工程5377項,完成率103.4%,淘汰老舊機動車8.04萬輛;實施1925個主要水污染物減排工程,4項指標均超額完成年度任務;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健全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並實行動態更新。全省新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35.85萬噸。
四是進一步優化生態保護格局。著力打造“一圈、一帶、一網、兩區”的生態保護大格局。即太湖生態保護圈、長江生態安全帶、蘇北蘇中生態保護網和生態保護引領區、生態保護特區,提升區域生態環境狀況指數和綠色發展指數。目前,無錫宜興市和常州武進區已開展生態保護引領區試點,鹽城、宿遷依託鹽城濕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泗洪洪澤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啟動生態保護特區建設。2017年,全省完成造林46.7萬畝,新建5處省級濕地公園、35處濕地保護小區。
五是進一步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通過健全地方環境法規和標準、有效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完善環境司法聯動機制、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行動計劃、加大聯合懲戒等措施,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促進企業守法自律。2017年,全省環保部門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48萬件、處罰金額9.6億元,同比分別上升50%、39%。全省公安、環保部門合力偵辦環境污染犯罪案件508件、抓獲犯罪嫌疑人935人,同比分別上升107%、82%。
六是對移交問題嚴肅追責嚴格問責。由江蘇省紀委、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等部門組成責任追究組,依據《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及江蘇省實施細則等規定,對照責任清單,認真研究提出問責處理工作方案。經國家督察辦審核同意,江蘇省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問題共問責處理137人(不含地條鋼已處理55人),其中江蘇省管幹部18人(廳級幹部12人,縣委書記3人、縣長3人),處級幹部(不含縣委書記、縣長)39人,處以下幹部80人。11月16日,江蘇省對外公開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問責處理有關情況。
七是強化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堅持開門抓整改,讓整改過程群眾參與,讓整改結果群眾監督,讓整改成效群眾評判。江蘇省委宣傳部、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專門制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江蘇整改工作宣傳報道方案》,在江蘇衛視、新華日報、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設立專欄,每週不少於1次宣傳報道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各地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及時宣傳督察整改工作情況。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中央及省內主要媒體共刊發江蘇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相關報道206條,營造了濃厚氛圍。
下一步,江蘇省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緊緊圍繞推動高品質發展、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嚴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為抓手,以更加系統、更加精準、更加嚴格的舉措,態度堅決、一著不讓、善始善終地持續推進整改工作。一是加強調度推進。建立定期調度機制,每月調度各地、各有關部門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工作不力、進度明顯滯後的,採取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落實主體責任,認真抓好整改。二是強化督導檢查。結合省級環保督察,對相關地方整改情況跟蹤問效,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督促地方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三是嚴格監管執法。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執法力度,適時組織“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四是加強宣傳報道。充分運用“一台一報一網”(江蘇省電視臺、江蘇省級黨報、江蘇省政府網站),及時、客觀、連續宣傳報道和公開各地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營造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