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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出臺方案幫扶100個相對薄弱村
2018-02-27 15:32:09  |  來源:中國江蘇網  |  編輯:羅毅

  近日,蘇州市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幫扶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村級年穩定性收入不足250萬元或人均年穩定性收入不足1000元的100個相對薄弱村實施新一輪為期三年的精準幫扶工作,主要包括財政資金、土地政策、稅費政策、金融服務、美麗村莊建設支持等五項幫扶政策。

  按照目標,到2020年,100個相對薄弱村的年穩定性收入全部達到250萬元以上或人均年穩定性收入達到1000元以上。村級集體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均衡發展水準明顯提升,帶動、服務和保障能力顯著提高。

  “村級”和“人均”兩個衡量尺規同步實施,凸顯科學公平

  近年來,蘇州堅持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作為加快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重要載體,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抓手,通過實施政策傾斜,構建長效機制,有力地促進了村級集體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推動了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的脫貧轉化。至2017年底,蘇州農村集體總資産達到1840億元,村均年穩定性收入達到815萬元。同時,通過多輪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的幫扶工作,我市于2016年底實現了村村年穩定性收入超200萬元的目標。

  據介紹,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是個動態的概念,也是個長期的概念。因為發展的不均衡性,總會存在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需要不斷通過幫扶,來幫助這些相對薄弱村實現新發展,否則就有可能返貧、返弱。此次蘇州市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幫扶工作的實施方案》,旨在全面落實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瞄準“進一步減少相對薄弱、縮小收入差距、促進共同富裕”的目標定位,按照“標準再提高、重點再聚焦、內涵再豐富、底線再織牢”的總體要求,從2018年到2020年,繼續對相對薄弱村實施新一輪精準幫扶工作,進一步夯實相對薄弱村的發展根基,促進集體經濟均衡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幫扶範圍和對象相對薄弱村是指村級經濟總量偏小,年穩定性收入較低,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村級公共服務經費難以保障的行政村。根據本市實際情況,按照村級集體經濟年穩定性收入不足250萬元或人均年穩定性收入不足1000元標準,由各市(區)組織上報,並由蘇州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確定100個市級相對薄弱村為扶持對象。

  記者注意到,新一輪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的幫扶,在標準上有兩大變化:一是定性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的村級年穩定性收入,衡量尺規從之前的200萬元提升至250萬元;二是新增了人均年穩定性收入的標準,不再以村級年穩定性收入為唯一衡量標準,定性集體經濟薄弱村時也可以以人均年穩定性收入不足1000元為標準。“主要是考慮現在合併村比較多,合併後村級收入看上去已經脫貧,但整體上還是發展滯後、相對薄弱。把這一部分的村也納入到幫扶範疇,更加公平、更加科學。”蘇州市委農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五項扶持政策精準幫扶,100個單位掛鉤100個村

  《實施方案》提出,相對薄弱村的幫扶,從2018年到2020年採取“一次性確村、項目化管理”的方式進行。根據相對薄弱村的發展差異和資源稟賦,制定差別化幫扶方案,堅持幫扶方加大支持力度與受援方自力更生相結合。要通過扶持村集體聯合抱團異地發展、發展田園經濟、發展農旅融合項目和加快農村信息化建設,來增加集體收入。

  在政策上,將實施五項扶持政策:一是財政資金支持,每年安排不少於1億元市級財政資金用於支持富民載體項目建設和公共服務支出補貼;二是土地政策支持,將補充耕地指標在市(區)或市級交易平臺進行有償調劑,調劑收入主要留存所在村;三是稅費政策支持,對相對薄弱村集體經濟項目相關稅費實行減免;四是金融服務支持,利用農業擔保、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辦法鼓勵金融機構優先提供服務,解決村級融資難題;五是美麗村莊建設支持,三星級康居鄉村建設任務優先向相對薄弱村傾斜,且明確村級不承擔建設費用。

  《實施方案》明確,堅持“市區聯動、掛鉤幫扶、分工負責、一定三年”,幫助相對薄弱村脫貧轉化。市級層面組織100個機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掛鉤幫扶100個相對薄弱村,各市(區)相應落實一批機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與相對薄弱村掛鉤幫扶,實現掛鉤幫扶全覆蓋。

  同時,堅持把選優配強薄弱村黨組織領導班子特別是黨組織書記,作為幫扶轉化工作的首要任務,繼續做好選派優秀幹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工作。探索開展村級黨組織結對幫扶工作,突出黨建聯建,推動黨組織互幫互助,加強基層黨建資源整合。

  嚴格管理制度,運用“陽光扶貧智慧e 農”監管系統平臺,加強對各類幫扶資金和項目的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對挪用和貪污扶貧款項的行為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