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啟動。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攜帶戶口簿、身份證(享受低保待遇人員、一級或二級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至戶籍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區辦理。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包括下列人員:在校學生;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享受國家、省、市規定其他養老待遇的人員。按照2017年底市人社局公佈的標準,2018年度,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分為六個檔次。其中,參保人員個人年繳費標準為一至六檔,分別為10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2000元和2500元。政府對繳費人員補貼標準分別為:個人選擇1000元、1100元、1300元繳費標準的,政府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年130元;選擇1500元、2000元繳費標準的,政府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年140元;選擇2500元繳費標準的,政府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例如:居民張某選擇繳費檔次“一檔”,那麼他需要個人繳納1000元,政府另外補貼130元,一併計入個人賬戶。
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一、二級重度殘疾的參保人員,辦理參保手續後由政府按最低繳費標準為其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按照選定的繳費檔次,及時將錢款足額存入指定的銀行卡中即可。如需調整繳費檔次,應于繳費前攜本人身份證至戶籍所在街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