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2018年長江揚州段禁漁期第一天。2018年禁漁期時間將持續至6月30日,禁漁範圍由原來的長江幹流及通江河道改為長江揚州段幹流。
當日上午,揚州市漁政監督支隊聯合公安部門在揚州廣陵區沿江村開展長江禁漁法律法規宣講活動。揚州市漁政監督支隊支隊長徐馬林介紹,長江刀魚的捕撈時間為3月5日—31日以及4月5日—5月10日兩個時間段,捕撈時必須要持有農業部頒發的刀魚特許證,其中2018年的保護區範圍內禁捕刀魚。此外,捕撈刀魚網具的規格從4釐米增加到6釐米,主要對刀魚起到捕大留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