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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有個黨員律師公益值班崗
2018-03-07 16:15:18  |  來源:南京日報  |  編輯:穆菁

  原標題:引導當事人行政維權,倡導以非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南京有個黨員律師公益值班崗

  2016年4月1日,經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原應由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統一由南京鐵路運輸法院集中管轄。一時間,南京鐵路法院立案、審判壓力驟增。

  為合理引導當事人行政維權並倡導以非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南京鐵路法院與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黨總支聯合,設立了黨員律師公益值班崗。“截至目前,我所已有百餘人次參與值班,服務群眾千余人次。”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黨總支書記聶新鵬説。

  銀行職員身份證被冒用註冊公司,律師助其維權    

  2017年7月,在某國有銀行上班的小楊突然接到單位紀檢部門約談通知。約談中,他被告知,他註冊成立了一家公司而沒有向單位報備。小楊對此卻一無所知。隨即,小楊來到公益律師值班崗尋求幫助。

  根據這家公司名稱,律師單彬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發現,該公司的註冊登記機關是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隨即,單彬帶著小楊去該局查詢公司登記檔案。經仔細辨認,小楊發現,公司登記檔案中使用的身份證,是他丟失的一張身份證。“而且登記資料中我的姓名也不是我所簽。”小楊説。

  針對這一情況,單彬又和小楊一起赴該公司實際註冊地查看,發現竟是另一家公司的長期辦公地址。了解詳情後,單彬建議小楊聯繫司法鑒定機構,對其姓名筆跡進行司法鑒定,結論認定,筆跡不一致。小楊向玄武區市場監管局提交了司法鑒定結論。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將聯繫該公司相關人員開展調查工作;如果聯繫不上,將依法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後將依法處理。

  外來人員欲按南京標準享受社保,律師巧息糾紛      

  “聽了你的建議,我決定不打官司了。”不久前,一位近60歲的男子來到律師值班崗,對鬱明嫻律師説。 

  原來,該男子曾找過鬱明嫻,要求起訴某區人社局,理由是他想把他愛人勞動檔案調入南京,該局不願開具《調檔函》。該男子愛人2015年從泗洪老家來到南京並將戶口遷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

  “這一問題的核心,是調檔後能否享受南京標準的退休待遇。”鬱明嫻説。 

  她告訴老人,其愛人之前是在泗洪繳納社保,不能作為在南京辦理退休時的計費年限;想在南京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退休待遇,需重新在寧繳納費用滿15年。“按照這一規定,即使把檔案調過來也不能達到目的。”她説。

  該男子聽後,再次來到鐵路法院,撤回了訴訟請求。

  農業園棧橋被違法拆除,律師幫助打贏官司

  “真的謝謝你們幫我打贏了官司!”近日,市民肖淳對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説。

  2017年1月,律師吳琪接待了因拆遷糾紛欲起訴有關責任方的肖淳,原因是肖淳沒搞清訴訟的責任主體,法院無法立案。

  原來,2004年,肖淳與浦口區星甸鎮龍華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協議約定,村委會將一面積210余畝的區域租賃給肖淳開發經營,期限為50年。肖淳支付全部租金並成立星甸農業園後,開始了經營活動。

  2017年1月4日,肖淳發現,他修建的一座棧橋被拆毀,隨即報警。公安機關調查後認為,該事件並非刑事犯罪,不予立案。律師吳琪建議肖淳對警方不予立案的決定申請復議、復核。“主要是看警方能否找到對該事件負責的主體。”

  經過浦口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的復議、復核程式,事件有了轉機。雖然市公安局維持了浦口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和刑事復議決定,但同時認定棧橋係湯泉街道組織人員拆除,拆除行為係行政行為。2017年9月,法院判決湯泉街道拆除棧橋的行政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