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先後掛牌成立南京、蘇州知識産權法庭,並對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在全國率先統一實施知識産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試點,並聘請了157位享有較高知名度,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技術專家參與案件審判工作。截至2017年,江蘇省的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等主要指標已連續第8年位居全國第一。
蘇州泛普公司是一家從事納米觸控膜的研發、生産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羅某自2011至2013年擔任該公司研發總監。2013年1月,羅某離職並於同年6月設立蘇州觸動公司。7月,觸動公司以羅某為發明人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一種投射式電容觸控屏製作工藝”的發明專利申請,因而引發兩家公司之間的糾紛。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並作出判決:訴爭專利申請與羅某在泛普公司承擔的本職工作直接相關,且是羅某在從泛普公司離職後1年之內作出的,屬於專利法規定的職務發明,涉案發明專利申請權歸泛普公司所有。這起案件的裁判結果充分體現了鼓勵企業研發投入的裁判導向,對於促進企業自主研發知識産權,提升企業專利申請品質具有重要意義。
首美創新公司為碰撞測試假人模型的設計、開發和銷售的企業,擁有相關商業秘密。首美安全公司是首美創新的關聯公司。首美創新公司、首美安全公司從案外人王某等處獲知劉某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其擁有商業秘密的假人模型數據,並通過劉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無錫三角洲公司使用及向楓艾迪斯公司披露、銷售,嚴重侵害了涉案商業秘密,請求法院判令三角洲公司、劉某停止侵權,並共同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這起案件突破以往一般將係爭技術問題先提交司法技術鑒定,再根據鑒定意見作出侵權判定的傳統做法,在分析該技術信息亦具備價值性且採取保密措施的情形下,認定涉案技術信息為商業秘密。因此,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三角洲公司、劉某立即銷毀涉案兒童假人模型數據,禁止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直至該項技術秘密已為公眾所知悉為止;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合計50萬元。這起案件的審理方式與思路有效防止了“贏了訴訟,丟了市場”的狀況,維護了當事人創新創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