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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不建黨組織不得評4A
2018-03-21 10:27:52  |  來源:新華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社會組織不建黨組織不得評4A 不能歸口的由民政托底管理

  《新華日報》記者3月20日從江蘇省民政廳獲悉,2018年起,不適合屬地管理以及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能歸口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將由民政部門實行托底管理。

  經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編辦批准,江蘇省民政廳已成立“江蘇省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對部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行托底管理。蘇州、連雲港、淮安、鹽城、鎮江、泰州、宿遷等地依託民政部門已率先成立市社會組織聯合(綜合)黨委,通過在孵化基地建立區域黨建工作站、黨建指導員、建立聯席會議等多種制度,督促社會組織成立黨的組織。

  據統計,全省各級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社會組織達8.8萬,總量居全國第一。目前省級已完成兩批218家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無錫、蘇州、南通、連雲港、淮安、揚州、宿遷等地基本完成脫鉤任務。到2018年底,全省90%的縣(市、區)、30%的街道(鄉鎮)和有條件的社區將力爭建立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基地;全省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6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3個社區社會組織。

  今後,等級評估過程中黨建工作分值比重將提高,具備條件但未建立黨組織的,一律不得評為4A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