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提高。江蘇省人社廳和江蘇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佈通知要求各地人社和財政部門嚴格按照要求加強資金籌集,確保2018年9月30日前籌資政策與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2017年江蘇省各地已經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約5100萬人。2017年的籌資標準是每人每年不低於650元。按照《通知》要求,從2018年1月1日起,江蘇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於72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於21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於510元。籌資標準提高後,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
根據2017年底南京市人社局下發的《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南京市原城鎮居民醫保人員的繳費標準為老年居民1050元、其他居民1050元、學生兒童720元、大學生690元。其中個人繳費是400元、480元、150元和120元。另外,參加原新農合人員中,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繳費標準也是1050元,學生兒童為100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分別為310元和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