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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長江生態 “聯盟”探出新路
2018-03-27 14:39:10  |  來源:南京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鼓檢發起,50余家機關團體高校等共同參與 保護長江生態,“聯盟”探出新路

  “‘聯盟’自2017年6月5日成立至今,致力保護長江南京段生態環境資源,不僅從原先單一的保護漁業資源向保護全面資源拓展,在保護手段上還從單一的處罰(含行政、刑事)拓展到公益訴訟和對職務犯罪行為的查處,並且暢通了對違法犯罪行為的監督渠道。”3月26日,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朱赫告訴《南京日報》記者。

  朱赫所説的“聯盟”,就是由鼓樓檢方發起成立,有50余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團體、公益組織、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的“鼓樓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聯盟”。

  “聯盟”成立以來,不僅嚴厲打擊了多起非法捕魚犯罪,剷除了一個猖獗在寧、鎮、揚長江流域的非法捕撈團夥,還在查辦污染江水案、非法採礦(採砂)案、毀壞林地案等方面實現了“零的突破”。 

  一聲巨響,敲響保護長江生態環境警鐘

  2017年2月17日傍晚6時許,“轟”的一聲巨響,長江南京夾江段發生一起裝載危險化學品船隻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船上裝載的800噸危化品沒有泄漏,否則將危及長江下游生態環境。

  “巨響”敲響了保護長江的警鐘。巨響過後,該事故的管理屬於哪個部門卻成了一個問題。

  長江南京段有98公里“黃金水道”,類似難題還出現在另一起案件中。

  這是一起長江灘塗國有土地非法佔用案,灘塗上近1400畝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被違法出租給他人經營謀利,致大量林木被砍伐。鼓樓檢方發現,林木及灘塗到底是由水利河道管理部門還是國土部門或者農林部門管理,成了辦案的關鍵。

  創新之舉:成立“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聯盟”

  2017年6月5日,由鼓樓檢方牽頭,交通運輸部南京海事局、長江南京航道局、長江航運公安局南京分局、市環保局等11家行政機關,南京大學、河海大學、南京港集團等40余家高校、企事業單位參與的“鼓樓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聯盟”成立。

  為何由鼓樓檢方“挑頭”成立這一“聯盟”?朱赫介紹,原下關區檢察院和鼓樓區檢察院合併成立的鼓樓區檢察院,是南京市唯一受理長江流域犯罪案件的基層檢察院。檢察機關可以通過“兩法銜接”(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等途徑,對行政執法機關以罰代刑、有責不為等行為進行監督,以更有成效地保護長江生態資源。

  成效:9個月的辦案數是前5年總和

  “聯盟”成立9個月來,共批捕11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34人、起訴19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74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件、追捕4人。同時,鼓樓檢方刑檢部門向本院民行部門移送公益訴訟線索3件,向反瀆職侵權局移送職務犯罪線索3件。

  2017年下半年,成員單位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設指揮部向長航公安局南京分局報案,稱多艘非法採砂船在長江南京、鎮江段採砂,個別採砂船竟在距萬噸巨輪通行的深水航道僅十幾米的水域採砂。

  鼓樓檢方通過“兩法銜接”平臺得知這一信息後,及時跟進。在與相關部門溝通後,相關成員單位一致決定:“管!”

  2017年7月,10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相對於非法採砂案件,因亂排污水造成污染環境的案件,在證據固定方面,‘聯盟’成員單位發揮了更大作用。”鼓樓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江舜治告訴《南京日報》記者。

  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接群眾舉報稱,南京某公司的長江排水口氣味異常,排水發紅、發黑。警方會同環保部門進行了24次取樣檢測,發現該公司排放的污水疑似有毒有害。經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鑒定,該公司超標排放的是工業廢水,有毒性。隨即,該公司薛某等5人被檢方批捕。

  “辦理此案時,‘聯盟’成員單位河海大學、南京大學、南京環科所給予了‘智力’支持。”江舜治説,在7天審查批捕階段,犯罪嫌疑人以排放的“不是危險廢物,而是高濃度廢物”來狡辯,但根據鑒定報告,該公司排放的就是危險廢物。據介紹,“聯盟”成立以來,鼓樓檢方辦理的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案件數量是前5年總和。

  另悉,2018年鼓樓區檢察院還將邀請沿長江流域城市的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組織以及專家學者,共商長江生態環境檢察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