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大等20所高校在江蘇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4月7日,中國江蘇網記者從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8年有20所高校在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其中包含江蘇大學。各高校將於4月10日前向社會公佈招生簡章,並據此開展工作。綜合評價錄取分兩類進行,一類是經教育部批准開展綜合評價錄取試點的高校,如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等,另一類是經省教育廳批准開展綜合評價錄取試點高校,如南京師範大學、江蘇大學等。省屬試點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學外)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準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018年,共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江蘇大學等20所高校在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4月25日前,各校將完成報名工作,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
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分兩類進行。經教育部批准開展綜合評價錄取試點的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和昆山杜克大學等8所高校,由高校根據測試結果,與入選考生確認是否填報本校綜合評價錄取的院校誌願,並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具體填報時間和方式由高校確定。經省教育廳批准開展綜合評價錄取試點的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範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和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2所高校,其入選考生將於6月27日至7月2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專設的“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誌願,其專業志願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願。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多種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1所高校填報;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上述兩類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即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的學業水準測試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説明的,考生的學業水準測試等級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總分原則上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凡被南京大學等8所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提前批之前完成投檔錄取(專業由高校確定),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被南京師範大學等12所高校確定為入選範圍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根據考生所填志願投檔,由高校根據公佈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對於高校考核表現突出的少數考生,經高校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可適當降分投檔,但考生的高考文化總分不得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