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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科技獎評選 提名制取代行政指標制
2018-04-09 10:05:17  |  來源:南京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我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激勵自主創新 省科技獎評選,提名制取代行政指標制

  江蘇省將改革現行的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由行政部門下達推薦指標、科技人員申請報獎、推薦單位篩選的推薦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制度。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佈《江蘇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

  “此次改革以激勵自主創新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獎勵實現技術突破的原創性成果、帶動産業升級的應用性成果、國內外同行公認的科學發現,以及顯著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發展的科技成果,激發創新內生動力。”江蘇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者包括專家學者、組織機構和相關部門。提名專家學者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2010年(含)以後的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第一完成人,2000年(含)以後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第一完成人。提名專家僅能提名本人所從事學科或專業領域的項目。提名組織機構是指經江蘇省科技廳認定的具有提名資格的省級專業學會、江蘇全省性行業協會(聯合會)等,鼓勵提名機構在本學科、本行業範圍內提名優秀項目參與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競爭。提名部門包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江蘇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江蘇省産業技術研究院,以及經江蘇省科技廳認定的具有提名資格的其他部門。 

  據介紹,提名者承擔推薦、答辯、異議答覆等責任,並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相關部門將建立對提名專家學者、提名機構的信用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對未能盡責的提名者的相關行為記入信用檔案,視具體情況對提名者進行相應調整和追責。

  除了提名方式改變外,這次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還包括改進完善獎勵評審流程和規則。比如,突出原始創新和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重大原創性和應用型科技成果。對重復報獎、拼湊“包裝”、請托遊説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江蘇省還將清理規範現行設獎。自2018年度起,除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以外,由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全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