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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稅收優惠
2018-04-13 10:32:14  |  來源:南京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我市“百家企業服務”活動啟動 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享稅收優惠

  4月12日下午,由江蘇省中小企發展中心指導,南京市企業服務中心、南京市企業服務聯盟等單位主辦的“百家企業重點服務計劃”首場沙龍在南京秦淮區萬谷眾創空間舉辦。活動圍繞“2017年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主題,為南京市中小企業負責人、財務總監、財務人員更好地學習、掌握企業所得稅政策支招。

  作為南京市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名城配套文件之一,2018年2月,南京市出臺了《南京市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對通過評價的中小型科技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的優惠。這對相關企業意味著什麼?本場沙龍的主講嘉賓、南京天成稅務師事務所副所長李寶嵩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介紹,加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對研發費用進行加計扣除,可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費用投入,更大力度地進行創新和技術升級。可納入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費用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無形資産攤銷費用,新産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等。

  在南京市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名城戰略中,“高企培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環。2018年,南京市提出要新增高新技術企業800家,是2017年目標的5倍之多。據介紹,從企業角度,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好處非常多。例如,一般企業中,從事研發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人員費用,用於研發活動的房屋租賃費,用於研發活動的房屋折舊費,研發設施的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等,不可以作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但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卻可以。

  此外,按照南京市出臺的試行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未採取欺騙、隱瞞手段,只是因理解政策不準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多扣除費用,造成少繳稅款的,依法補繳稅款、滯納金,不定性為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