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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加快推進特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2018-04-17 10:49:48  |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際在線  |  編輯:羅毅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蘇司宣):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加快推進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18年底前,“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部配備,“12348”江蘇法網和“12348”熱線平臺建成運行;2019年底前,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實體服務平臺全部建成運行;2020年,全面建成具有江蘇特色的“全覆蓋、多層級、標準化、高效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一是構建四級實體服務平臺體系,市級平臺建成本區域公共法律服務總樞紐,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打造前店後場“一站式”服務平臺,同時改善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村(社區)司法行政服務站基礎條件,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實施四級實體平臺一體化、規範化建設,健全平臺建設標準、服務標準和運行管理制度,形成上下貫通、功能互補、整體聯動實體平臺體系;二是積極打造線上服務平臺,規範“12348”江蘇法網運行,拓展法律顧問微信群功能應用,加快推進互聯網律師事務所建設,不斷完善“互聯網+”法律服務模式,推進“12348”江蘇法網融入各地“智慧城市”建設項目,推動“12348”熱線與“12345”“110”等對接聯動,加快“12348”法網市級平臺、“12348”移動平臺建設,不斷豐富服務內容。

  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

  一是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全覆蓋網絡,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要求,構建分工明確、齊抓共管工作體制,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堅持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同時深入開展“德法共建”活動,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新媒體等技術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二是健全公益法律服務全覆蓋網絡,推進實體與網絡、熱線平臺,法律服務與政府綜合服務對接互通、有機融合,打造城鄉半小時法律服務圈,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努力把更多低收入、弱勢群體納入援助範圍,加快推進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同時以政府購買為基礎,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面向不同群體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積極參與信訪、調解、群體性事件處置等;三是健全矛盾糾紛調處全覆蓋網絡,拓展人民調解領域,推進公安、檢察、法院等調解工作室建設,引導律師事務所在家事、商事等領域提供調解服務,鼓勵在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動人事、物業管理等糾紛易發、多發領域建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四是健全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全覆蓋網絡,積極推進安置幫教前置化、社會化、協議制改革,落實回歸銜接、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社會保險等保障幫扶政策,幫助特殊群體修復社會關係,突出多元參與、資源整合,暢通社會力量參與渠道,發揮專業社工和志願者作用,完善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體系。

  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效

  一是強化服務有效供給,圍繞城鄉居民、低收入居民、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等不同群體基本法律服務需求制定服務項目,針對公民出生、入學、就業、婚姻、退休等人生關鍵階段,探索開展全生命週期法律服務,建立健全參與機制,為社會公益性事務和社會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二是統籌配置服務資源,加快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等專業隊伍,鼓勵公證、法律援助機構設立鄉(鎮、街道)工作站點,律師資源相對集中地區律師事務所到律師數量不足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努力補足資源薄弱地區服務力量;三是加強多元協同共建,建立省、市、縣三級公共法律服務隊,壯大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為主體的骨幹隊伍,深化“政社互動”,積極培育發展司法行政領域社會組織,建立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廣泛吸納志願者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同時建立健全註冊招募、服務記錄、管理評價、激勵保障機制;四是加強服務監管,建立省市縣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基本項目清單,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建立崗位責任、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建立服務誠信檔案,開展滿意度測評等,探索服務供給評價指標體系,定期研判供給水準和群眾需求滿足程度。

  加強服務體系建設保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工作落實,司法行政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日常監管工作,人社、民政、財政等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努力形成齊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加強經費保障,建立與群眾需求、地方財力相適應的經費保障機制,將公共法律服務項目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和政府採購目錄,落實法律援助和村(社區)法律顧問等保障政策,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常態機制,探索引入市場機制,吸納社會慈善、公益創投、個人捐贈等公益資助,形成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經費保障制度;三是注重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公共法律服務內容和途徑,引導群眾運用法律諮詢、矛盾調解、法律援助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堅持典型引領,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先進經驗和創新舉措,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水準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