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地下空間禁設幼兒園養老院
近日,南京市政府公佈《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鼓勵地下空間建設商業文體設施,也鼓勵地下空間的相互連通,但不得在地下空間內設置住宅、幼兒園、早教機構、養老院等。《辦法》將於2018年5月14日起正式施行。
未來南京地下空間將如何利用?《辦法》明確,南京地下空間優先用於建設地下交通、市政工程、應急防災、公共消防、人民防空、環境保護、安全保障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建設地下商業、工業、倉儲以及體育、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在商業設施配建方面,南京鼓勵單獨新建地下公共停車場,可以配建附屬商業設施。
和地上開發一樣,地下空間同樣要遵守規劃原則。《辦法》明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並與人民防空、道路交通、軌道交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文物保護、消防等專項規劃相銜接。